聽新聞
0:00 /
0:00
核一室外乾貯運轉執照獲准 民團赴地檢告發核安會、台電涉公共危險
核能安全委員會核發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運轉執照,綠色消費者基金會方儉、拆核四促進會總幹事楊木火質疑,核安會未要求台電提出最新版的安全分析報告,2人今至台北地檢署告發核安會主委陳明真、台電公司董事長曾文生等人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
核能安全委員會今年4月29日決議核發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運轉執照,室外乾式貯存設施啟用後,台電可依規劃陸續移出核一廠反應器爐心內全部燃料,推進除役作業。
方儉、楊木火指出,核一廠的地動加速度值(PGA)高達0.698g,而乾式貯存設施發生傾倒的臨界加速度為0.563g ;若震動超過0.563g時,乾式貯存設施會傾倒、相互碰撞及放射性物質外洩。
他們質疑,核一廠的地動加速度值(PGA)已更新為0.698g,且經原能會審查通過,但台電卻拒絕更新場址特性資訊,核安會在最新版安全分析報告審查報告中以「可以接受」替台電背書,是否為了降低台電公司、承包商核研所成本,才降低安全規格?
他們認為,核安會本應依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第26條,要求台電公司重新驗證評估核一廠乾式貯存設施的安全性,並更新安全分析報告,因此告發核安會主委、委員及陳明真、台電公司相關人員,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第187-1條。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