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簽賭、打假球!職籃球員付慘痛代價 施顏宗、陳奕綸遭籃協除名
彰化柏力力籃球隊2名球員施顏宗、陳奕綸,涉嫌參與職籃簽賭,在2023年4月22日職籃例行賽打假球,被警方查獲移送偵辦,各被判緩刑3年,最慘的代價喪失籃球球員資格、註銷所有籃協證照,且不得進入場館。
判決書指出,施顏宗擔任柏力力隊的中鋒與小前鋒球員,陳奕綸負責控球後衛球員,兩人所屬彰化柏力力隊參加2023年1月至5月的我國超級籃球聯賽(SBL)。
施顏宗認識裕隆隊球員柯旻豪,透過柯旻豪結識身為地下簽賭網站組頭的邱繼緯(柯、邱二人另由台北士林地檢署提起公訴),施參與職籃下注;陳奕綸因與施顏宗為同隊隊友,聊天中知道簽賭一事,透過施以口頭方式向邱下注。
2023年4月22日裕隆隊與柏力力隊在彰化師範大學體育館比賽前,柯透過邱告知裕隆隊有球員狀況不佳、戰力不齊全,要施與陳兩人「認真打」、「不要輸太多」,並請施、陳刻意在比賽中,配合裕隆隊比賽節奏壓低得分,終場為柏力力隊73分比裕隆隊71分,柏力力隊逆轉贏得比賽,施在4月30日獲賭金3萬元,施把其中3千元分給陳。
全案經台中市刑大查獲,全國籃協第一時間決議施、陳二人的球員資格,籃協所屬球團及各聯盟日後不得錄用,及不得進入場館,協會核發的各級教練、裁判證、經紀人證照等亦一併註銷。
彰化法院認為,2人參與詐欺及以詐述妨害投注標的賽事的場次僅1場次,所詐款項各僅3萬元、3千元,已受到全國籃協嚴厲處分,是以2人因一時貪圖小利而犯罪,坦承犯行,犯後亦已付出慘痛代價,爰依刑法酌減其刑。
法官審酌2人的家庭狀況、經濟收入等一切情狀,依結夥三人以上共同以詐術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罪,判處施顏宗有期徒刑1年7月,緩刑3年;判處陳奕綸1年6月,緩刑3年。 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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