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諒官司開庭…法官要求定點報到 辜請求:可否依行程手機拍照報到?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等被控澄清湖大樓購地案,一審判7年8月徒刑,法院原裁定辜帶「個案手機」定期拍照報到,案件上訴,二審增加為手機定期「定點」於戶籍地拍照報到,辜聲請三次變更拍照地點,台灣高等法院今開庭訊問,媒體問及是否擔心被裁定配戴電子腳環,辜仲諒微笑回答「不擔心,因為有手機」。
辜仲諒因家族旅遊而變更7月9日至10日在南投報到,另要參加高爾夫球賽而聲請7月17日至19日在高雄報到,7月24日至25日因參加U-12世界盃棒球賽開幕及晚宴,也聲請改在台南報到。
高院今開庭訊問,辜的律師先向法官表示,辜實際住居所為中山北路七段,戶籍地才在中山北路六段,而戶籍地老家正在整修,也無法在那拍照報到。
法官林孟宜質疑辜住在中山北路七段多久時間,並要求提出房子整修的證據,還問「為何一審時沒有主動提過未住在中山北路六段?」辜則回應,他已經住在中山北路七段大約10年了,且他開庭也有跟法院說。林孟宜說,「這太奇怪了」,筆錄自己都不看,律師也不幫忙看。
檢方認為,辜仲諒僅口頭表明住在中山北路七段,但沒有水電、瓦斯繳費記錄、所有權狀等證明,辜是否實際居住仍有待釐清,且在原審也未表明,有點可疑,考慮辜為公眾人物、活動頻繁,再請法院審酌是否讓辜配戴電子腳環或手環,方便掌握活動軌跡。
林孟宜問辜配戴電子腳環的意見,並表示家族旅遊、高爾夫球賽、棒球賽晚宴及開幕多為私人活動,有何非親自參加不可的理由?
辜仲諒說,他是帶小孩去家族旅遊,實在不可能每天早上報到完再去,「請求庭上放我幾天假」;高爾夫球賽他是創辦人之一,每年2次半年賽及總年賽他都會參加,且高爾夫球賽舉辦多年,參加的人都是企業界,因此請由法院允許他參加;至於U-12世界盃棒球賽,因為他是棒球協會理事長,所以也請求法院能讓他去。
林孟宜再問果法院要求定點報到造成不方便,那戴腳環就不用報到,所有問題都不會發生,是可考慮最方便的方式,詢問辜仲諒的意見?辜仲諒則說,「如果要戴腳環,那我就不要了,我就不參加了」,並說因為有太多外賓,配戴腳環實在是不能看。
辜仲諒律師指出,辜仲諒涉及每個案子住居所都載明為中山北路七段,一審開庭訊問也未限制報到地點,且辜所參加的活動具公益性,而本案他未提交保證金,也請法院考量以增加保證金的方式,而回復到一審未限制「定點」拍照報到的方式。
另外,同案被告、中信金控前財務長張明田也以想多陪八旬母親為由,聲請增加高雄市鳳山區的戶籍地為報到地點;林孟宜也問,現在高鐵一日生活圈,執行上有困難嗎?並說手機報到是非常輕微的強制處分,用以代替羈押,拘束一定會有的,張明田則說,若法院認為不妥,仍尊重法院決定。
辜仲諒、張明田聲請變更手機拍照報到地點,最終會由合議庭評議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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