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愛應酬、不顧兒女...妻想離婚 他竟拿與蘇貞昌合照證清白
台中市一對夫妻是公務人員,人妻指控當科長的丈夫愛應酬,常深夜、留夜返家,身有酒味、香水味,曾謊稱公務,不管既定家族行程,漠視妻兒,訴請離婚,人夫強調妻子指控不實,也拿出與蘇貞昌訪視廚餘廠的新聞照、兒女出遊相片,以及出差勤記錄為證,一審認定雙方婚姻未到不可修復程度,不准離婚。
台中市一名公務員人妻去年間向法院訴請離婚,指控擔任科長的丈夫,常以工作所需為由,頻繁於下班後在外飲酒宴樂,直至深夜11點、12點才回家,幾乎每周都有應酬行程,獨留她照顧兩名未成年兒女。
人妻主張,2021年9月間約定好到娘家與兒女共度家庭生活,未料丈夫卻突然稱遭主管交辦工作,她事後才發現丈夫有在台南旅館的刷卡記錄,當時丈夫卻以各種理由搪塞,還發現她暫住娘家期間,多次在彰化留宿,而且丈夫也有情緒失控,以三字經飆罵的情事。
台中地院審理時,人夫則主張,他與妻子都是公務人員,妻子很清楚其工作情形,且他的業務是全國姓的,會需要出差、應酬,都有向妻子報備,單純是公務禮儀應付場合,不是妻子所指控,藉由應酬逸樂,有相關年度出差勤記錄為憑。
人夫強調,岳父生病住院時,考量到妻子需照顧岳父,當時配合取消、暫緩公務行程,除上班、接送小孩上下學外,也都在照顧小孩,沒有對岳父或是小孩有漠不關心的狀況。
人夫說,妻子提到他謊稱長官臨時交辦工作,不顧一家人回娘家的行程,與事實不符,當初是蘇貞昌擔任行政院長期間,因非洲豬瘟疫情,需配合蘇前往台南視察廚餘廠,此有相關他與蘇在新聞照中同框相片可稽。
人夫還說,妻子曾跟兩名男子傳曖昧訊息,他提告求償,後來法院雖認定不構成侵權,但妻子也曾在審理中承認有「精神外遇」,但他仍對婚姻有期待,希望維繫婚姻。
法官審認,二人雖在婚姻關係中有不妥適行為,對雙方造成難過,不過二人仍同住一屋,共同照顧子女,可見二人雖然對彼此不滿,但仍有一定情分,還沒達到有重大破綻而無可回復希望的程度,二人婚姻縱有瑕疵,但沒到無法繼續維持程度,駁回人妻訴請,不准離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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