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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友網站刊登分手女友IG個資 導致性邀約不斷 男遭判刑2月
35歲洪姓男子不滿黃姓前女友跟他分手,竟在交友網站刊登黃女的社群媒體帳號、身高、體重、居住區域等資料,寫下「好想嘗試3人一起」等文字,讓黃女接獲不明性邀約訊息,不堪其擾;警方將洪逮捕送辦,洪承認犯行,台南地院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他判刑2月。
判決書引用台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洪姓男子不滿與黃姓女子跟他分手,今年1月28日上午10時許,在台南市住處上網登入交友網站「換換愛俱樂部」,使用個人帳號刊登揭露黃女的Instagram帳號、居住區域、身高及體重等個人資料,導致黃女陸續接獲不明性邀約訊息。
洪的貼文寫下「最近跟女友討論好想嘗試3人一起」、「有意願的單男或單女可以加」、「歡迎一起來享受」,讓黃女不堪騷擾報警;檢方認定洪違法利用黃女資料,損害黃女名譽權、資訊隱私權及自決權,將洪提起公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審理時,洪姓男子承認犯行,法官指出洪因感情糾紛,違法利用黃女個人資料並詆毀黃女,是一行為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以及刑法第310條第2項散布文字誹謗罪,為想像競合犯,從重以個資法論斷。
法院審酌,依洪姓男子犯後態度,無前科素行,及教育程度、家庭經濟、犯罪動機、手段、造成法益侵害程度等一切情狀,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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