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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利益護航業者…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延長羈押 抗告遭駁確定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涉收受不正利益護航業者,檢調今年6月搜索、查辦後,聲請羈押禁見陳獲准;陳偵查中押期到8月3日為止,檢方聲請延長羈押,台北地院裁准延長羈押禁見2月。陳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確定。
北院以陳歐珀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罪、洗錢防制法洗錢罪,犯罪嫌疑重大,且職務上收受賄賂罪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伴隨高度逃亡風險,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
陳歐珀與同案共犯、證人供述不一,北院依陳與相關證人的關係,認有串證及滅證之虞,且尚有相關犯罪事實及涉案人士待調查,又無其他侵害更小手段得以確保偵查程序順利進行,仍有延長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必要,8月4日裁定延長羈押並禁見。高院認為,北院的裁定並無違誤或不當,陳主張不符合延長羈押要件的說法不可採,因此駁回。
本件源於檢、廉調查陳歐珀涉嫌從2016年到2020年間收受聯興國際不正利益,利用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的職權以提案修法、召開公聽會等方式,協助聯興國際爭取降低碼頭租金。
2018年1月德籍「梅爾斯」貨輪撞上聯興國際設置碼頭的「橋式起重機」等設備,陳歐珀推動修改「商港法」,將民營公司列入管理對象,以確保業者的臨岸設施遭損壞時可求償營業額損失,檢廉懷疑,陳提案修法涉及利益輸送。台北地檢署今年6月搜索、約談陳歐珀共10人到案,複訊後聲押陳歐珀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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