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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排氣管新制上路 桃攔查開罰
元旦新制上路,規定機車若使用非原廠排氣管,未依規定申報登記可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桃園市警察局與市府環保局昨天聯合執勤,跨年後10分鐘在新屋永安漁港附近開出新法修正後全國第一張罰單,勤務也累計查獲5名機車改管車主,都依法開罰。
桃市交通警察大隊指出,前晚跨年夜8時起與楊梅警方、市府環保局人員執行「取締改裝噪音車輛」聯合稽查勤務,在永安漁港聯外道路以口袋攔截方式,設置6處路檢點,並於漁港、新港路、海螺館、停車場等容易危險駕車熱點梭巡,陸續攔查60輛汽機車檢查。
隨著元旦新制上路,昨天凌晨0時10分,警方在新屋區保生路發現李姓男騎士的機車聲響過大,經攔查發現機車使用改裝排氣管,環保局到場確認未辦理變更登記,對李男開出全國第一張「機車改裝非原型式排氣管卻未依規定申報登記」罰單。
交大大隊長李維振說,環境部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源頭管理,民眾若使用「非原廠(改裝)排氣管」須經環境部噪音檢測合格,並至監理單位辦理變更登記,違者將開罰。
警方今年將持續配合環保局以不定時、不定點聯合稽查路檢方式取締改裝噪音車,希望「還靜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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