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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貨大街查獲逾期糖果 中市重罰
農曆新年將至,台中市以天津商圈年貨大街最為知名,不過台中市一名女大生近日到天津路年貨大街買到過期散裝糖果,向媒體投訴,市府食安處隨即到場稽查,當場查扣5.14公斤逾期糖果,將在約談業者後,依食安法重罰。
台中市一名女大生在17日前往天津路年貨大街的糖果攤,買了一小袋250元糖果,回家才發現有4顆糖過期,其中2顆蘋果糖,有效期限是2024年2月20日,過期近一年,另2顆優格糖過期10天,攤商回應「沒檢查到」,也向消費者致歉。
天津路服飾商圈管理委員會表示,此案是擺攤業者沒做好檢查,已要求業者下架,也提醒民眾若買到過期品,可到服務台更換。
食安處表示,業者陳列販售糖果逾有效日期,依違反食安法重罰,可罰6萬元至2億元,農曆春節期間,將持續年貨大街稽查,也責成管理委員會加強攤商管理及宣導。
法制局說,年貨大街最常發現散裝產品標示不清或秤重爭議等,攤商要在產品前插設標籤,標示來源地、保存期限、計價標準。
法制局指出,若民眾現場懷疑攤商秤重不實,一般年貨大街會提供公秤,民眾可自行放公秤秤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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