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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毀大陸護照 國台辦:依法究責
內政部日前預告修正有關大陸人民來台定居的許可辦法,要求應附「喪失大陸地區戶籍及未申領持用或已放棄(註銷)大陸地區護照證明」,實務上包括截角大陸護照的做法,大陸國台辦昨日警告,對故意損毀大陸護照的有關組織和個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但陸委會強調會根據法令行事。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昨說,修正公告是民進黨打壓迫害兩岸婚姻群體的「又一惡行」。她警告,「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受到法律嚴格保護」,對故意損毀大陸護照的有關組織和個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她未具體回應陸方是否有放棄護照的「相關證明」。
陸委會昨回應以「中共護照」稱之,說我方會根據我方法令行事,未來要入籍台灣,如果已經有拿中共護照,就必須自行截角不再持用;不論是否曾持用中共護照,只要拿不到中共證明的,可用具結替代。
而對於花蓮陸配村長因被認定具大陸「國籍」遭解職,內政部長劉世芳就民眾黨擬推陸配李貞秀遞補不分區立委一事,稱「中華民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惹議,朱鳳蓮再說,這是民進黨打壓大陸配偶的「又一惡行」,並強調「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部分」。
陸委會則說,民選公職人員禁止擁有雙重國籍,是所有「中華民國國民」都必須遵守的法律義務。法律不允許民選公職人員事實上擁有其他國籍,並向中華民國以外的國家或政權效忠。「這跟承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兩回事」。
另,停航六百多天的「海峽號」月初恢復貨運直航,朱鳳蓮昨也喊話,「民進黨當局應充分考慮兩岸民眾及航運企業的訴求,儘快全面恢復兩岸海上客運直航」。但陸委會僅稱,「有關海運客運直航,政府會持續依兩岸旅運需求,以及兩岸整體情勢,綜合評估」,並未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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