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處30天贏40萬 自律挑戰新型騙局 專坑「宅男」

參加自律挑戰的民眾因為揉眼睛而失敗。(取材自瀟湘晨報)
參加自律挑戰的民眾因為揉眼睛而失敗。(取材自瀟湘晨報)

前言:「只需在指定房間裡獨自生活一個月,就能撬動40萬獎金?」35歲的張有志認為,當個「宅男」也能賺大錢,這是天下掉餡餅。直到他簽下合約,才發現自己早已落入圈套。

2024年9月,35歲的張有志參加了一場「自律挑戰」,挑戰規則要求挑戰者在指定房間獨居一個月,遵守一系列細則,即可獲得40萬元獎金(人民幣,下同,約5.5萬美元)。剛經歷生意失敗的張有志,在社群平台上看到許多「成功拿走40萬獎金」的案例,心動之下,他決定繳納9000元(約1236美元)報名費,從上海飛往成都參加挑戰。

新京報報導,工作人員向他展示了需要簽訂的合同,上面密密麻麻寫滿了挑戰規則:挑戰者整個面部在監控下不可遮擋、不可超出監控範圍;如發生遮擋每次不超過3秒、超過3秒算違規挑戰失敗;每天24小時內可使用一次手機,北京時間10點到11點可使用手機3分鐘;挑戰期間不可與外界交流、不能肢體動作交流、不能主動開口跟工作人員講話…等等,如違反任何一項,則視為挑戰失敗,報名費不予退還。

張有志與自律挑戰工作室簽訂的挑戰合同。(取材自新京報/受訪者供圖)
張有志與自律挑戰工作室簽訂的挑戰合同。(取材自新京報/受訪者供圖)

規則繁多瑣碎 成功不易

挑戰室是某酒店的標準間。房間內的窗簾是白的、被子是白的、枕頭也是白的。靠近門的位置是行李架和衛生間,再往裡是兩張單人床,中間放著床頭櫃,正對面是電視櫃和桌子。工作人員介紹,從衛生間門口到靠近床的位置是攝像頭能拍到的區域,大概占房間的一半,踏入盲區超過一定時間會被視為挑戰失敗。

青島的挑戰室環境,是一家對外營業的酒店。(取材自新京報)
青島的挑戰室環境,是一家對外營業的酒店。(取材自新京報)

休整完畢,張有志帶著行李和合同提前進入了挑戰室。他將挑戰時間定在凌晨1點,以便開始後倒頭大睡,消磨七八個小時。那一夜他睡得如芒刺背:翻身不敢背對攝像頭,蓋被不敢擋臉,不敢露出不該露的皮膚…第二天起床,他睜著眼睛在床上盡力回想了一會兒可能會違規的事項,才敢躡手躡腳地進衛生間洗漱。從衛生間出來之前,他又檢查了一遍衣物是否蓋住了該蓋的部位。

但他的如履薄冰終是一場徒勞。中午,工作人員拿著合同和監控視頻來到房間內,向張有志宣布「挑戰失敗」。

工作室人員說「就是要他挑戰失敗」。(取材自VISTA看天下)
工作室人員說「就是要他挑戰失敗」。(取材自VISTA看天下)

「我什麼都沒做,睡了一覺就失敗了?」張有志問。工作人員說,合同規定行李箱必須放在監控盲區。昨晚睡前,張有志隨手擺放的行李箱位置恰好在監控範圍內。

張有志暗歎對方嚴謹,自己失敗是「一時大意了」,於是他當場與工作室重新簽訂合同,又交了9000元報名費,開始了第二次挑戰。

七次挑戰失敗 他怒提告

張有志的第二次挑戰從下午開始。他將一切物品都擺到了該擺的位置,並再次確認了監控死角區域。「從哪裡走到哪裡,攝像頭能拍到你的臉還是後腦勺已了然於心。」第二天上午10點,張有志準時拿起手機來查看信息。他默數著時間,在3分鐘之內放下了手機。

直到第三天上午10點,當他再次拿起手機,工作人員便進來通知他:挑戰又失敗了。

原來,24小時內只能用一次手機,如果第一次是從10點用到10點03分,那麼第二次就該從10點04分才能用手機,提前一分鐘拿起手機都是違規。

張有志「一股氣直衝腦門」,他回想,其實他們就是在玩文字遊戲。但身處那個場景,他只覺得「最刁鑽的條款我已掌握,下次不犯,定能成功」。只是事與願違,因為記不準時間,張有志在用手機的時間問題上連輸3次。

此時,輸到崩潰的張有志,大腦裡只有一種想法:把報名費贏回來。後來,因為睡覺時下意識地遮擋身體部位,張有志又連輸3次。

7次挑戰失敗,6萬多元的損失讓失業的張有志雪上加霜。第7次失敗時,緩過神來的張有志對著工作人員大喊:「我要告你們!」2024年底,張有志向法院提起了訴訟,2025年3月該案將正式開庭。

故意引誘違規 四戰皆敗

報導指出,2023年底,陳曉瑩從短視頻平台添加了某自律挑戰工作室工作人員的微信。此後一年,工作人員每半個月便會告知她「近期優惠」,有時候是報名費打折,有時候是規則更寬鬆。2024年底,陳曉瑩隻身去往海南參加挑戰,報名費每次1萬2000元(約1650美元),其中兩次失敗的情形與張有志用手機如出一轍。

陳曉瑩說,第一次挑戰失敗,工作人員對她說,只要改進某個細節,就一定能挑戰成功;第二次失敗,對方許諾,下次如果挑戰成功,除發放獎金,還會將此前的報名費全部退還;第三次失敗,某工作人員語重心長地在她面前嘆息,說相信她一定能成功。「他跟我說報名費可以少出2000元,這2000元他來付,就當是入股,如果我贏了獎金要分給他一部分。」第四次失敗後,她放棄了挑戰。

在青島參加挑戰的楊大偉認為自己失敗的原因,是工作人員多次故意引誘他違規,「合同上規定不能跟工作人員說話,但他進來送飯時,裝作不經意地問我『要不要開窗通通風』,見我不上當,他在離開時故意將門留了個縫,我下意識地關門之後,猛然想起合同裡約定過『不能觸碰門把手』,最終失敗。」

孫博在中部某市參加了自律挑戰。合同約定每日必須接起某個特定號碼的電話,但挑戰還剩一天結束時,那通電話始終沒有打進來。最終,他因為沒接到電話被挑戰方宣告失敗。後來他從其他挑戰者那裡得知,工作室疑似在那一天屏蔽了房間裡的信號。(張有志、陳曉瑩、楊大偉、孫博均為化名)

奇葩規定 揉眼3秒判失敗

2022年左右,中國開始出現了自律挑戰工作室,此後一年比一年多。有人因為「揉眼3秒」失敗;有人因為不小心露出肚皮失敗;有人因為摘眼鏡失敗。工作室合同裡寫了監控下不准脫任何衣物,衣服、眼鏡全在限制內。

2025年2月,新京報記者以諮詢挑戰為由,來到青島某自律挑戰工作室。工作室在一棟交叉路口的寫字樓內,門口的銅牌匾寫著「某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一身唐裝、梳著背頭的老闆接待了記者。

據其介紹,報名費7000多元,挑戰7天成功能領20萬元獎金,挑戰一個月能領30萬到40萬元獎金。「合同你可以仔細看,不懂的隨時問,但合同不能帶走,不能拍照。曾有人帶走我們的合同去外面直接開店,把行業搞得烏煙瘴氣。我們這個是正規的,每月限制名額。我們給自己定的標準是每月最多接待10位,因為怕成功的人太多,我們儲備的獎金不夠。」

老闆表示,網上網上曝光「揉眼3秒就算違規」案件太離譜,他們的合同沒有奇葩規定。去年一共接待了70多位挑戰者,有20位帶走了獎金。但被問到成功者的資料和挑戰過程時,老闆面露難色,表示很多成功者不願意宣傳。

不過他也直接說,「肯定會設定難度,我們就想掙你的報名費。比如我們在合同裡寫明了,工作人員會故意引誘你犯規。」

據這名老闆介紹,許多天南海北的挑戰者來挑戰之後,就直接留在他那裡工作了。「有些人連回去的路費都沒有,恰好我這有勞務公司的業務,我就直接把他們介紹給了附近的安保公司等,有些人在這裡一邊打工攢錢一邊挑戰。」

引流視頻推播 營造氣氛

一些挑戰工作室還會和網絡引流人員合作。

工作室每天會向引流人員提供挑戰素材,由後者剪輯發布,主要內容是一句話:「恭喜來自哪哪哪的老哥成功拿走多少萬大獎。」發布帳號無規定,渠道無規定,若有人諮詢,引流人員負責讓他與工作室對接。如果引流來的網友參加了挑戰,引流人員會按人頭拿到百元到千元不等的報酬。

挑戰工作室在網上放出引流影片,不停強調挑戰另能大走大量現金。(取材自瀟湘晨報)
挑戰工作室在網上放出引流影片,不停強調挑戰另能大走大量現金。(取材自瀟湘晨報)

在短視頻平台以自律挑戰、靜默挑戰、生活挑戰等關鍵詞搜索,能搜出大量自律挑戰的引流視頻。在評論區詢問後,除了引流帳號會回覆

,還有自稱「挑戰者抱團之家」的人發私信邀請加群。當有人在群裡詢問「某地的自律挑戰工作室靠不靠譜」時,底下會迅速有人回:「那家不靠譜,想挑戰來天津找×哥,我在那裡挑戰成功了。」

某平台上自律挑戰帳號發布的視頻。(取材自新京報)
某平台上自律挑戰帳號發布的視頻。(取材自新京報)

揚子晚報報導,這些規則繁多的「自律挑戰」協議究竟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此類合同多為格式條款,大多包含類似「挑戰失敗報名費全額不予退還」、「因個人觸犯合同條款導致挑戰失敗後期出現任何問題與公司無關」等規定,公司作為甲方免除自身諸多責任,卻加重作為乙方的挑戰者責任、排除乙方主要權利。格式條款應當以顯著合理方式提請乙方注意,否則很可能被認定無效。

付建還指出,在此類協議中,挑戰者違約將面臨挑戰失敗、報名費不退、承擔法律責任等諸多後果,而對公司違約情形及責任承擔卻未詳細規定,違背了「民法典」規定的公平原則。

以小搏大 有賭博性質

江蘇大名大律師事務所的馮斐律師則認為,通過數千元一次的報名費參與涉嫌違背常人身心健康自由的挑戰活動,並以贏取高額獎金來誘導參加挑戰,這根本不是為了發揚自律精神,而是具有「賭」的性質,因此應認定這樣的挑戰行為無效,簽訂的協議自然也無效。

潮新聞引述貴陽市觀山湖區司法局一起案例顯示,2023年7月28日,孫先生向拓展服務公司支付挑戰費用6000元,參加挑戰30天隔離自律活動。但在挑戰第3日,孫先生在睡覺時將枕頭放置面部,拓展服務公司認為孫先生違反了「不准任意遮擋躲避燈光監控設備」的規則,單方面宣布挑戰失敗。

法院審理後認為,涉案挑戰協議中的挑戰規則,是由拓展服務公司事先單方制定,限制了孫先生的權利,減輕了拓展服務公司的責任,使原告和被告之間的權利義務不對等,孫先生明顯處於弱勢地位。因此,該格式條款無效。

另一方面,本案中「交6000元參與活動贏取25萬元」,有相當「賭」的成分在內,更類似於射幸行為,此種做法有著極高的功利性,違背了自律挑戰的初衷。法院綜合雙方的過錯及損失判決拓展服務公司退還孫先生5400元。

不少博主與媒體都在網上普及相關知識,勸人不要加入自律挑戰。(取材自抖音)
不少博主與媒體都在網上普及相關知識,勸人不要加入自律挑戰。(取材自抖音)
成都一家自律挑戰室招牌拆除。(取材自看度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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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 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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