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台灣燈會應改弦更張
台灣燈會今年在桃園舉辦,在桃園市出資6.33億元,交通部補助1.5億元,總預算7.83億元之下,在2月16日周末湧入220萬參觀人潮,造成交通大癱瘓,要回桃園青埔的人回不了家,要出桃園返家的人也塞在路上,甚至要出國搭機的旅客也受到波及,一場慶祝元宵節的台灣最大盛會,演變成一場交通浩劫,令人扼腕喟嘆。
「台灣燈會」從1990年開始,以「台北燈會」型態,由交通部和台北市政府合作,於台北市中正紀念堂舉辦。應其他縣市要求,2001年開始在全台各地、由各縣市爭取輪流辦理,並在2003年定名為「台灣燈會」。據估計,2019年的屏東燈會創造了130億元新台幣的相關效益,2022年高雄燈會效益高達160億元,2023年台北燈會更達到200億元;以預算不足10億元觀之,絕對是個本小利多的「生意」。因此,預算較寬裕的縣市固然極力爭取(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都舉辦三到四次),預算緊俏的縣市也卯足全力(嘉義縣三次),希冀燈會能吸引眾多人潮、商機,並藉此提高政績。
然而,人潮帶來的交通問題一直是個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在二周的燈會展期,都能帶來上千萬人次的觀眾,但周末人潮往往超出交通負荷甚多,造成嚴重交通堵塞。例如,2011年苗栗舉辦的燈會,連續兩天都帶來約150萬名觀眾,癱瘓了苗栗交通,高速公路回堵23公里。2015年台中燈會的150萬人潮,讓烏日火車站必須等候1小時方能入站。因此,這次桃園青埔高鐵站的高人潮可以預期,只是多到220萬人的確超乎想像,應該和地點在高鐵站特區,交通特別方便、吸引民眾高度興趣有關,造成交通癱瘓也是理所當然。幸好,台灣民眾素質高,願意耐心排隊等候人潮舒緩;沒有發生嚴重的意外事件。
然而,對如此一件萬眾矚目的大事,卻經常發生交通癱瘓,承受著可能發生人命的重大風險,卻未能防微杜漸、妥善規劃,絕對不是一個有效能、負責任的政府應有的行為。2022年10月,韓國首爾梨泰院發生159人死亡、超過200人輕重傷的踩踏事件,可見踩踏死亡事件絕非開發中國家的專利,政府應深自引以為鑑。主導燈會的交通部,不宜僅要求爭取舉辦的縣市提出「看來可行」的交通疏導規劃,卻一再讓台灣民眾提心吊膽,應立即提出能有效解決問題的方法才是正辦。
我們拋磚引玉,提出幾種變更燈會模式的選擇,讓交通部在進一步深入研究後,提出更好的辦理模式,達成人潮分散、交通風險減小,但經濟效益可能更高的目標。首先,可以將補助金額提高到2億元,補助南部和北部兩個縣市各1億元,同時分別於兩個縣市舉辦,如此,兩處個別參觀的人潮應會稍微減少,但總人數可能會提高,經濟效益自然更高,且各縣市不必如過往那麼激烈地爭取舉辦。其次,可以要求申辦的縣市必須由鄰近的兩個縣市聯合爭取,如此,嘉義縣和嘉義市可能合作爭取,舉辦的地點應該會分散在兩處,交通的負擔自然減少,且因有兩個參觀地點,要完整參觀的時間需要更多,外地前來觀賞的人潮投宿當地的比例應會提高,自然創造出更高的商機。
交通部如果願意,可以提高總補助經費,將兩種建議同時採納,那麼元宵燈會將會同時出現在南北四個縣市;由於可看性提高,將可以提高境外旅客到訪的動機,帶來更大的商機,而民眾也不必像過去由北到南奔波。總之,台灣燈會的意外風險極高,政府最好改弦更張,方能免除年年走鋼索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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