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主權基金架構須讓國人信賴
賴清德總統在520就職周年宣布設立「主權基金」後,行政院火速召開跨部會會議,決議將由國發會主導,召集中央銀行和財政部等單位討論,最快於6月初定案初步架構,並向賴總統報告。
本社論已經表明,原則上支持設立主權基金,但要求必須專業考量來造福全民。
對這項已被提出多年、社會對其認知仍存在巨大落差之工程,一經賴總統提出,立刻獲得部會間高度共識,耗時半月即提出基金架構,難免令人擔心其思慮難以周全。因此政府提出基金架構,以及立法內涵,必須避免成為各方爭食的利益淵藪,以免變成政治鬥爭的爛攤子。
我們之所以會要求慎重,因為賴總統談話中提及,「政府將成立推升台灣經濟發展動能的基金」,「充分運用台灣產業的優勢,由政府主導,協同民間企業的力量,布局全球,連結AI時代的主要目標市場」。這幾句話看來冠冕堂皇,卻和全球主要主權基金的目標存在著微妙的差異。若國發會「錯誤」解讀總統意涵,擬出違背主流的基金架構,很可能引發無止盡的紛爭。國發會務必保持清醒,以免糟蹋賴總統的美意。
主權基金有個著名的「聖地牙哥原則」,規範基金架構應具備一些特質;最重要的原則就是是以追求最大經濟利益,沒有其他的政治或產業考量,這套原則已被至少25個國家聲明遵守。若國發會嚴謹遵守這套原則來設定我國的基金架構,相對容易被國人所信賴。
若接受該原則,主權基金應追求基金本身價值或利潤的極大化,因此必須排除其他功能,無論是產業發展或國際邦誼等,因那些都會產生扭曲,減損基金的獲利。和這點相關的,是台灣各界為何會出現主權基金的呼聲,是因目前的各種公共基金,其獲利性和透明性一直不被外界滿意,所以希望建立一個類似挪威或新加坡主權基金那樣,擁有高獲利性和透明性的基金。
台灣民眾的這種呼聲,在服膺聖地牙哥原則之下,其實很容易達成;既然排除了其他考量,純粹以獲取最大利潤為考量下,基金就可以獲得最大利潤,成為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其他各種發展目標,都應用其他途徑來達成,不該和這個主權基金混為一談。
然而,細看賴總統的發言內容,無論是「運用台灣產業優勢」,還是「協同民間企業力量」,抑或是「連結AI時代主要目標市場」,其實都和主權基金追求最大利潤無關。我們不清楚這些「贅句」是因幕僚認為符合元首講話的「慣性」,還是有意預設伏筆,要拿來投資美國最新的AI產業,對美國示好。
若只是一種「慣性」的語彙,國發會千萬要有清楚認知,別拿雞毛當令箭,設計出違反聖地牙哥原則的基金。而若真是預設伏筆要討好美國,那我們可以預判,未來的主權基金將是台灣另一波向下沉淪的開始,會讓國家陷入難以脫身的內鬥泥淖,別低估人民的智慧,以為民眾可以胡亂糊弄。
此外,基金管理和投資標的是兩個最大難題。雖然新加坡淡馬錫基金投資了四成資產到國內企業,因此難說主權基金一定不能投資國內,但我國國情和新國差異極大,難用新國清廉度能做到的事來類推台灣,建議投資標的僅設定在海外。管理機構應由行事相對嚴謹的中央銀行監理。基金規模若為2000億美元,平均每年獲利6%,則每年會有120億美元或3600億新台幣入帳,是可以考慮的規模。
在美元可能式微之下,將部分美元外匯轉換為境外獲利實體資產的確是個好主意和好時機,但國發會務必謹慎從事;要趁勢立功,千萬不要造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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