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家不鬧事 避免造成對立及仇恨 賴總統應有的民主素養
自由社會一定是一個多元社會;一位具有成熟民主素養的領導人,在面對朝小野大、執政黨意志無法全面貫徹的情勢時,展現的是如何與在野黨溝通、談判,最後某種程度的妥協可能是必要的,這才能確保多元社會的和諧穩定。
賴清德總統執政至今,處理朝小野大的手法暴露了他的民主素養之不足。在野黨在立法院兩度通過不如己意的重大法案時,賴總統除了透過正常憲政程序(行政院覆議,覆議失敗後申請釋憲法)外,一方面鼓勵「青鳥行動」進行抗爭,另一方面指責在野黨「毀憲亂政」,造成朝野對立嚴重、社會敵意螺旋不斷升高。
青鳥行動是體制外抗爭,屬於人民言論自由的表達,是自由社會可以允許的;問題在於:賴總統卻說這才是「真正民主的聲音」,意思是:青鳥的主張是民主、立委的決議是「反民主」,這是什麼樣的民主觀?當代「民主」是由一套體制構成,立法院是最高民意機關、是民主體制的一環,立法院的決議可能不正義,但絕對具有民主的正當性。
如果體制外的聲音才是真民主,這是對「民主」的嚴重誤解;如果是因為體制外的聲音符合己意,所以才是真民主,等於說「賴清德的主張就是民主,反對賴清德就是反民主」,這樣的思維其實比較接近獨裁而不是民主;政治見解不同就是毀憲亂政?賴總統是想要統一思想、定言論於一尊,把自由社會的多元變成一元嗎?
事實上,面對朝小野大,民進黨輸不起就亂扣帽子、謾罵、威脅,完全喪失多元社會對公共議題的理性論述能力,而且不斷羞辱「民主進步」的黨名而不自知。如果從理性的角度思考,讓罷免變難、提高大法官釋憲門檻,反而符合「民主」進步的作法。
讓罷免變難,一點也不是反民主。罷免不是民主的常態,如果民進黨聽從柯建銘的建議,全面罷免國民黨的區域立委,國民黨也「以罷制罷」,可以想像將會付出多少的社會成本。由於民選公職人員都要接受「定期改選」的檢驗,除非特殊狀況,否則用「下次投票」淘汰不適任的政治人物,以避免社會動盪不安、減少財政支出,顯然是一個比較合理的作法。
大法官釋憲門檻提高也是一個民主進步的作法。立法院的決議代表的是多數人民的意見,是「人民作主」最核心的意義,絕對不能等閒視之;因此大法官宣判這樣的法案違憲時,必須相當慎重。所以這次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提高大法官宣判違憲的人數,傳達的正是這樣的態度;不但沒有毀憲,反而是對「民主」的尊重。如果因為這項修正案及現任的大法官人數不足,造成憲法法庭停擺,所以是毀憲亂政,始作俑者是總統,在當前的局勢下,總統在提名大法官時,應該先進行朝野協商,不能「整碗捧去」,這也是民主的藝術。
賴總統的行政能力也許不成問題,造成今日社會對立和仇恨升溫,癥結在於他不正確的民主認知、以及對不同立場的不寬容態度。所謂「當家不鬧事」指的是,總統最重要的責任是讓人民安居樂業,這裡的「人民」,不只是民進黨及其支持者,也包括民進黨的反對者。因此一個只會鬥爭、絕不妥協、拒絕分享權力的總統,不是民主國家稱職的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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