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大的民主 公民連署直罷總統
賴清德七個多月來的表現,讓人民看到一頭「五權合一憲政怪獸」的掙扎與挫敗,也讓人民看到總統憲政功能角色的錯亂與失落!
在兼任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總統領導下,憲法上所明定的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幾乎已失去應有效能,除了不依法律編列預算、延宕預算審議以外,幾無福國利民的法律提案。
同樣的,早已不是國會的監察院,則瀆職懈怠,放任官箴敗壞,更在賴清德主席的策動下,背離憲政分權制衡原則,違反憲法訴訟法規定之協商程序,提出釋憲,想要以違反憲政義理的方式,包攬民主國家國會之調查與行政監督權。
又重大的法律案如立法院提出審議的財劃法、選罷法、揭弊者保護法等,行政院均不召開行政院會議,提出院版草案與立法院討論、協商,更在上述法律案修正或制定後,放任各部會亂放砲,擾亂民心。
賴清德總統也在捉刀幕僚的擺弄下,缺乏憲政頭腦的說出:「民主的紛爭,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該言論亦被各界批評是把「民主分大小」的奇談怪論!民主向來不分大小,基本上只有間接民主和直接民主之分而已。
去年經過全民投票的總統大選與立委選舉,難道不就是最大的直接民主展現嗎?人民選出國民黨為國會最大黨,且與民眾黨加總已超過立法院半數以上席次,而未獲得過半數人民票數支持當選總統的賴清德,就任以來,有絲毫尊重這個直接民主產生的國會多數嗎?
賴清德幾乎全忘了,二○一九年六月他接受媒體專訪時曾表示,未來若當選總統,要結合朝野,推動憲政改革,將台灣改為「內閣偏雙首長制」。他還說,除了行政院長任命一定要立法院同意外,還要讓立委兼任部會首長,避免執政與民意脫節,但他就任總統後,過去的宣示全部跳票。
賴清德如想「匯聚更大的民主力量,展現主權在民的真諦」,那請遵守上述「結合朝野,推動憲政改革」的許諾,立即推動公民可直接連署罷免總統之修憲,以彰顯主權在民的真諦,而不是任行主權在黨、主權在「賴」的邪行。
立委翁曉玲最近指出,《憲法》增修條文只規定一項罷免總統的方法。罷免總統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才能提出。立法委員提案,罷免總統案成立後,還要交由選舉人總額過半數投票表決,實在是有夠間接的不民主!她進一步質疑,總統既可由人民直接選舉,那人民為何不能直接連署提案,行使總統罷免權呢?
相較於對縣市首長、民意代表的罷免,都是人民可直接連署提案,實現真正的直接民權,那罷免總統的提案,實也應比照辦理,不可再任由兼任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總統可控制的立委提議與同意,而應交由人民直接連署並表決,以展現賴清德所謂的最「大」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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