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軍費、恪救災 賴總統與顧部長的天職
七月丹娜絲颱風重創南台,災民嗷嗷待哺。當國家機器應聞聲救苦,吾人所見卻是官僚冷漠,與三軍統帥一句遲到月餘的道歉。賴清德總統將責任歸咎「罕見颱風」,非但未能撫慰民心,反更凸顯其治理失能,本末倒置。此等失能根源於賴政府惡意曲解「法治」,以遂行「人治」之實,將民進黨「台灣獨立、非核家園」兩大神主牌置於憲法與民生之上,違憲亂紀,莫此為甚。
自勘亂終止(筆者是日恰以海基會首任秘書長身分造訪北京)以來,台灣真正威脅何在?是兵凶戰危風險,還是日益頻繁的極端天災?賴政府顯然將全部心神投注前者。以「務實台獨工作者」自詡,不斷衝撞兩岸互信底線,升高台海緊張,此乃不折不扣的「人禍」。為應對其一手製造的危機,我國今年國防預算已達GDP百分之二點五,耗擲六千餘億元;賴總統竟稱要突破百分之三,再增千億,將國防狹化為不斷對外軍購。
面對兩岸軍力差距,增加武器採購無非緣木求魚。筆者以為,國防預算不但不應增加,更應減少。我國現行占比已遠逾所需,應將資源移作福國利民之用,優先照護長者、緩解貧富差距;同時援助因全球暖化而受極端氣候所害的國家,以善盡對「台灣製造」所致氣候變遷的國際責任。然則,政府耗擲巨款,換來的卻是軍備交貨延宕,與自走砲、布雷車等引發「焦土抗戰」的荒謬項目,讓台灣陷入大國修昔底德陷阱,淪為軍火商魚肉。如此豪賭國家安全,伊於胡底。
猶記民國九十八年八八風災後,筆者時任紅十字會總會長,為文力陳國防真義在保家衛民,幸獲當時馬政府從善如流,將災害防救明定於國防法與災害防救法,確立為國軍法定職責。
孰料多年後,賴總統勘災時一句「國軍不能進去民房」,將得來不易之制度毀於一旦;事後更引國防部「為免糾紛」之內部訓令為託詞,辯稱係「誤會」。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與國防部一紙行政命令,孰輕孰重?三軍統帥豈能以內部指令為由,架空法律明定之天職?律師出身的國防部長顧立雄對法律嫻熟,竟也未向統帥力諫。此等不作為,檢察官理應主動偵查是否已該當「刑法」第一三○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與第一八二條「妨害救災」之罪責,以還人民一個公道。
當主政者醉心追求虛幻的台獨名分,將國力虛耗於軍備競賽與政治鬥爭,結果必是內政敗壞與民生凋敝。近日適逢二戰結束八十周年,賴總統只提「終戰」,不提「對日抗戰」,為媚日而刻意淡忘國人犧牲。筆者要問賴總統與顧部長:戰勝國不是中華民國?只提「終戰」無異斬斷國家歷史,動搖憲法根基,已不配擔任中華民國總統及部會首長。
從救災失能到史觀錯亂,在在顯示賴政府正帶領國家從法治倒退回無品的「人治」。筆者要求賴總統痛改前非,放棄其違憲的台獨主張,以交流取代對抗,力謀「良制一國」,使國家重回「法治」正軌。切莫讓「保台」口號成為掩蓋無能的遮羞布,否則歷史裁判終將使其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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