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是否下指令要求親訪? 花蓮民政處:全案司法調查中

花蓮罷免查水表案爭議延燒,檢調今天帶回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等12名被告與證人調查。縣議會邀民政處副處長、13鄉鎮市戶政事務所主任等人,釐清查對連署人資料的合法流程,盼藉此幫助公務人員秉持中立的態度依法行政,避免受到違法指令「查水表」。
無黨籍縣議員楊華美今天召開「本縣罷免連署案戶政人員登門查訪疑義說明會」,邀請身兼花蓮縣選委會的縣府民政處副處長吳俊毅、民政處戶政科長羅玉香,及13鄉鎮市戶政事務所主任,針對罷免連署案戶政人員登門訪查說明,吳俊毅與花蓮市戶政所主任鍾威霆遭檢調帶回,因此請假未出席。
楊華美請各戶政所主任說明「查對身分流程」,釐清方式,發現只需要透過電腦戶政系統核對資料,發現有異時在清冊上勾選再送回縣選委會,不需要實地登門拜訪親送查核單。楊華美詢問,明良臻是否有找戶政所主任開會,現場每個人都避答問題,僅回應全案司法調查中。
民進黨縣議員張美慧指出,花蓮曾有過3件罷免案,包括2020年的秀林鄉代表、富里鄉長罷免,與縣府聲明稿澄清這次罷免查對資料是首次辦理不符,且選委會也曾辦理公投有查對經驗,質疑縣府將責任推卸給基層。
富里鄉戶政所主任羅智美說,查對身分時會交代同仁要保密,承辦富里鄉罷免案時,沒有外洩個資問題,事情茲事體大,基本上有交代戶所人員不能外洩、拷貝資料,不論是公投、罷免還是選舉,更不可能將資料帶出。
楊華美表示,公民用政治行動表達政治立場與態度,公務員須行政中立,希望花蓮不要再發生操縱選舉的違法手段,開民主倒車,也希望公務員遭到上級施壓違法強迫或要求時,一定要堅持原則保護自己,或是對外求助,民意代表來做公務員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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