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翻譯器出包!日記者1提問陸客秒尷尬 台網友一聽全笑倒:比人還兇

「清算非對付在野好辦法」 陳水扁曝大罷免若成功最後悔的人是他

史雪燕:保障陸配參政權 今提行政訴訟

國民黨立院黨團昨舉行記者會,具有陸配身分的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中),日前遭內政部以違反國籍法解除議員公職,出示當時相關參選資料,呼籲守護陸配參政權。記者林伯東/攝影
國民黨立院黨團昨舉行記者會,具有陸配身分的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中),日前遭內政部以違反國籍法解除議員公職,出示當時相關參選資料,呼籲守護陸配參政權。記者林伯東/攝影

南投縣陸配前議員史雪燕被內政部以違反國籍法解除議員公職,她預計今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救濟,要求內政部長劉世芳、陸委會主委邱垂正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史說,站出來是為保障卅八萬名陸配參政權,不能任由民進黨一黨獨大,剝奪人民參政權。

史雪燕二○二一年遞補成為南投縣首位陸配議員,任期至二○二二年十二月廿四日結束,任職僅一年四個月。內政部去年十二月以她未依國籍法規定,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並於就職日一年內完成放棄並提佐證資料,而解除議員公職,她向行政院提訴願被駁回。

史雪燕說,內政部和行政院作法明顯違法違憲,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她來台設籍滿十年就有資格參選公職,並無違法,依憲法,大陸和台灣都是「地區」,並非兩個國家,政府怎可套用國籍法將她當成外國人?政府如認為陸配參政有問題,應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非「球員兼裁判」違法、違憲剝奪人民權益,她提行政訴訟,相信司法會尊重並捍衛憲法,保障人民權益。

她說,現在兩岸關係緊張,網軍對陸配汙名化,卅八萬名陸配在基層好好生活、扮演家庭重要角色,不能因兩岸關係緊張就修理陸配。

委任律師李震華說,行政訴訟附帶民事求償,將向北高行、台北地方法院民事法庭分別提訴訟,史雪燕將與陸配姐妹同行,抗議政府將卅八萬名陸配變成次等公民。

他說,史雪燕就職議員前未被告知應放棄中國國籍,卸職兩年後突然被要求,但因無合法途徑可取得「放棄中國國籍證明」而遭溯及解除議員資格,因此要對內政部長、陸委會主委提損害賠償訴訟;政府錯誤援引國籍法第廿條要求陸配放棄「外國國籍」,依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人民屬我國人民,並非外國人,這是違法處分。

他說,中共國籍法明定須由公安部核准「外國」國籍之放棄,而中國政府不承認台灣為國家,更不可能承認台灣人為外國人,因此陸配根本無從依法放棄中國國籍而陷入「兩岸皆不承認」的僵局,宛如台灣版「亞細亞孤兒」,此制度設計缺陷下,卅八萬名陸配將被排除在憲法保障的參政權外,淪為次等公民,此案不僅關乎史雪燕個人權益,更牽動國家憲政主權原則與人權保障。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昨天回應,史雪燕提出的訴願已經駁回,現在提訴訟,一再用的理由就是,大陸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國民,但根據國家賠償法,如果不是國民,不會給你國家賠償待遇,「大陸地區人民不屬於國民這一塊」。

劉世芳 史雪燕 梁文傑 邱垂正 陸配

延伸閱讀

陸配迫補除戶證明 陳玉珍:民進黨準備要大家交黨證?

陸配繳除籍證明 律師搬「這兩點」質疑:戶籍檔案要永久保存

史雪燕:不能任綠一黨獨大 隨意剝奪38萬陸配參政權

陸配被要求補件惹議 移民署:奉公守法的人不需過度擔心

相關新聞

陸配除籍證明 4狀況可改具結

移民署近日發出多份通知書,要求陸配跟陸配子女,補繳在大陸的除籍證明,相關舉措引起熱議,有收到通知書的陸配二代表示自己連在...

新聞眼/陸委會端臨時方案 爛攤子仍未解

延燒近一周的「陸配通知書之亂」,昨天終於出現曙光,陸委會的解套方案,讓不少陸配與二代鬆了一口氣,但這只能說是「暫時」落幕...

陸配除籍通知書事件 海基會:諮詢量增加、已加派人手

移民署向上萬名陸配與陸配二代發出通知出要求提除籍證明文件、否則將註銷台灣戶籍,連日來引起不少關注,作為服務單位,海基會表...

陸配議員是「外國人」?史雪燕今提訴訟求償100萬:我是兩岸犧牲品

針對大陸配偶在台取得身分證後仍被政府視為「外國人」必須放棄中共國籍才能參政,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今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

藍委批賴政府「程序霸凌」

國民黨立院黨團昨聲援陸配,質疑根本是「程序霸凌」;國民黨團副書記長陳玉珍質疑,民進黨不停考核人民忠誠,是否準備不提供民進...

史雪燕:保障陸配參政權 今提行政訴訟

南投縣陸配前議員史雪燕被內政部以違反國籍法解除議員公職,她預計今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救濟,要求內政部長劉世芳、陸...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