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修正今初審 藍提案罰電業排碳大戶

電價費率審議會本周召開,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排審電業法修正草案,行政院因應淨零轉型浪潮推升企業綠電需求,政院版草案放寬再生能源售電業交易限制,並力拚取消台電分家條款;藍營立委不滿政府捨棄乾淨核能,過度仰賴火力發電,擬提案處罰電業排碳大戶。
行政院會一月拍板電業法修正草案,放寬再生能源售電業者間能販售餘電,活絡綠電市場,粗估國內有八十一家業者受惠,待綠電交易增多,經濟部擬比照證交所成立獨立交易單位,並考量非傳統電力供應擴增,修法納管儲能及需量反應。
此外,為邁向電業自由化並協助綠能發展,原先預期最晚要在二○二五年底完台電公司分割,考量時空條件不同,包含台灣新增二○五○淨零碳排目標,台電近年又吸收國際燃料漲幅、財務不佳,政院最終提出修法,維持現行經營型態不分割。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鄭正鈐等人也陸續提案修法,期盼政府在能源轉型基礎上朝向淨零。
賴士葆表示,政府捨棄乾淨核能、改靠高碳排發電,造就台灣溫室氣體排放排名在國際屬後段班,國人「用肺發電」更附上健康代價,為有效督促售電業者改善電業結構,他提案要求業者銷售電能的電力排碳係數應符合排碳係數基準,否則依法以業者未達係數標準之差、售電度數、每公斤碳費等相乘來計算罰鍰金額。
鄭正鈐批評,全世界潮流就是全球淨零碳排放,民進黨一意孤行加大碳排放發電,更大大危害台灣人,讓大家陷生存危機,盼透過修法,讓台灣能因應國際碳管制挑戰,政府也能在能源轉型基礎上逐步邁向淨零轉型。
賴士葆表示,該法案適用對象,即「公用售電業銷售電能業者」,是指台電及民間發電業者;統計全台灣「排碳大戶」第一名就是台電,第二名就是民間發電業者,其他則是其他民間企業,該法就是針對台電、民間發電業者獨立發電廠(IPP)來規範,超過排碳係數就開罰。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