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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小六學生被警察入校帶走 少年法庭調查結果曝光
台中市某國小師生衝突,釀學生、教師均受傷,教師報案後由警方進入校園將學生帶走調查移送,昨經市議員揭露引起軒然大波;台中地院今表示,少年於調查時當庭向老師道歉,教師也無意追究,法官認少年不具保護性裁定不付審理,全案已確定。
台中市議員李中昨指出,西區某國小今年3月發生六年級學生在體育課與教師發生衝突,造成雙方受傷;隔天家長要求學生到校向老師道歉,但教師認為態度不佳並報警,教師控告學生傷害,警方到校將兩人帶回作筆錄,最後依規定移送少年法庭。
台中地院指出,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無論少年觸犯之刑罰法律是否為告訴乃論之罪,及被害人事後是否撤回告訴,少年法庭受理後仍應就少年之非行進行實體的調查及審理,如認有保護處分之必要,則會裁定給予適當之保護處分。
中院表示,本件經少年法庭交付審前調查結果,少年之前無非行紀錄,於法院調查時已當庭向老師道歉,法定代理人也表示以後會勸導少年控制情緒,且老師本即無意追究少年,只是希望少年有所學習。
中院指出,法官斟酌審前調查結果,認為本件少年不具需保護性,無裁定進入審理程序及給予保護處分之必要,因此6月28日裁定本件不付審理,被害人該名教師也無抗告,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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