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繳牌照稅?4月30日最後期限 錯過每3天多1% 滯納金

今年使用牌照稅的繳納期限將在4月30日截止,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提醒,車主務必把握時間完成繳稅,以免因逾期被加收滯納金,甚至面臨強制執行,根據規定,若超過繳納期限未完成繳稅,每逾三日將按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10%,若超過30日仍未繳納,除了被課徵滯納金外,還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請納稅人務必注意時限,避免衍生額外負擔。
今年的使用牌照稅自4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為一個月。北市稅捐稽徵處提醒,納稅人可選擇多元繳納管道,包括親自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櫃檯繳納,也可透過自動櫃員機轉帳、晶片金融卡、活期或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輕鬆完成繳稅,為提供更便利的服務,透過便利商店、ATM、信用卡或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繳稅者,可延長至繳納期限屆滿後三日內,也就是5月3日前完成繳納,不過需要留意的是,雖然5月1日至5月3日繳稅不會加收滯納金,但仍視為逾期繳納案件。
若納稅人尚未收到或不慎遺失繳款書,也不必擔心。稅捐處指出,除了可向稅捐稽徵處申請補發稅單外,民眾也可於5月3日以前,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使用車牌號碼搭配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已註冊的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登入「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查詢並繳納稅款。
針對稅額在3萬元以下的案件,稅捐處說,納稅人還可利用四大超商的多媒體資訊機進行查詢並列印繳納單,再持單至櫃台繳納,不過要特別提醒,從2026年起,超商多媒體資訊機將不再提供以健保卡認證進行地方稅查繳服務,民眾可及早熟悉其他驗證方式。
逾期未繳稅而被加徵滯納金的案件,稅捐處表示,除了可以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現場繳納,也可於5月30日前,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使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補繳,不過需注意,若是歸戶案件(指多台車輛合併計算的稅單),則無法使用此項網路補繳服務。
此外,針對已申請長期轉帳扣繳使用牌照稅的車主,稅捐處提醒,請務必在5月2日扣款日前,確認帳戶內已存入足夠款項,以順利完成扣款,且無需額外支付手續費,呼籲納稅人儘早完成繳納,避免因疏忽產生不必要的罰金或法律程序,輕鬆守法安心開車。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