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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男賣老家透天吞180萬重稅 錯失這時機優惠稅率飛了

新竹林男出售鄉下老家透天厝房屋,因土地面積大,且已持有10餘年,經核定土地增值稅竟高達180萬餘元,林男收到稅單後認為負擔太重、稅額太貴,決定用掉一生一次的自用住宅用地優惠權利,卻因未於期限內補提申請,依法不得再適用。
新竹縣稅務局指出,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一生僅有一次的機會(除一生一屋外),影響民眾權益頗大,所以申請方式、何時可以補提申請,均有法規明確的規定。
新竹縣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應於土地現值申報書第9欄勾選申請以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未勾選者可以在繳納期間屆滿前,向稅務局補行申請,逾期則不得再改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土地增值稅。
新竹縣稅務局指出,林男申報土地增值稅時,並沒有勾選要按自用優惠稅率,稅務局即核定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並給予繳納期限到今年3月30日,事後林男如欲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最慢要在今年3月30日以前補行申請,林男因超過申請期限才提出,即喪失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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