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最大缺藥潮來襲? 藥界盼縮短各聯標藥品入庫效期

因全球原物料短缺,通膨及人工成本上漲等因素,恐將引爆30年最大缺藥潮。八大藥業建議,調整採購藥品有效期限,從原先的一年,縮短為5至8個月以上;衛福部食藥署表示,希望以病人為核心思考,只要在效期內都可以使用,至於廠商和醫院間的契約,食藥署予以尊重。
台北市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台灣製藥工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製藥發展協會、中華民國學名藥協會、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開發性製藥研究協會、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及台灣藥品行銷暨管理協會等八大藥業自去年10月起,陸續發函至公立醫院聯標院所,建議審酌修訂113至114年藥品集中採購共同供應契約內容。
日前有藥界代表提出,將各大聯標藥品的入庫效期,從「8個月降至5個月」,讓廠商加大庫存量,因應物流或原料短缺時有足夠貨源供應,解決藥品供應不穩定,並取消因效期不足造成的高額罰款,因業界供應的藥品都通過PIC/S GMP規範,「理論上到最後一天都是有效的」,同時藥品未到期的前3個月,廠商也願意更換更長效期的產品,對醫院來講毫無損失。
從2023年到2025年,藥物短缺影響民眾健康,尤其是生理食鹽水、點滴注射液全台大缺貨,嚴重程度甚於缺蛋,如降血壓藥「安普諾維膜衣錠150毫克」112年健保申報數量約1237萬粒、占市場67%;抗憂鬱藥「百憂解」112年健保申報數量約292萬顆、占市場15.3%。這兩款藥去年11月陸續退出台灣市場,第一線藥師認為即使有替代藥品,仍會出現缺貨潮。
一名不具名的製藥業人士指出,希望市立醫院、軍醫院、部立醫院等公立醫院,都可以做這樣的調整,因為藥品效期多半都只有2年,扣掉生產後的化驗等時程,可能只剩1年多,就可能因為效期過短而被拒收,進而造成缺貨。
官方立場考量的,基本上是慢性連續處方箋的問題,但理論上效期5個月的藥品,而一般慢箋的效期約3個月,仍在效期內,「就像牛奶效期10天,明天到期還是有人買去喝」,過去軍醫院的收購效期為1年,現在也縮短為8個月了,藥界仍希望持續縮短。
該人士直言,藥廠在效期內都會持續進行安定性試驗,如果標示效期2年的藥品,在地18個月的藥品含量已經偏低,廠商都會予以追回,後續也會改標示為對應效期,品質其實可以放心;反之如果醫院不收,藥廠只能收回銷毀、不能入庫,多少也可能對臨床端造成缺藥問題。
衛福部食藥署長姜至剛表示,廠商和醫院間的契約,食藥署不能過問,但希望以病人為核心思考,「事緩則圓,把立場溝通清楚,覺得問題都不大」;食藥署管的是「藥」,效期內都可以使用,除非儲藏環境很差,但多數環境應該都不會造成疑慮。
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支持醫療院所放寬採購藥品效期,疫情後全球藥品原物料匱乏,台灣缺藥問題是醫藥界共同困擾,藥商爭取進到醫院藥庫效期5至8個月以上是合理的,畢竟面臨藥價被砍利潤變低及進口困難等情形,政府應出手幫忙。
黃金舜直言,「政策不要硬梆梆鐵板一塊」,否則因政策規定導致藥商不願進藥,民眾無藥可用,受苦的還是民眾,藥業協會要求廠商對3個月內的末效期藥需做回收保證,如此做法更可保障民眾用藥安全,提醒政府及藥師可多宣導民眾盡量在藥品有效期內服用完畢。
醫師姜冠宇認為,這樣的改變對整體藥品的效期管理,可以讓缺藥潮供貨問題改善和更穩定。當然嚴格的效期管理與合約規範,有助於確保藥品質量,維護病患安全;但如果相關規範太嚴苛,可能使得一些生產商退出市場或減少產能,影響藥品整體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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