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不必雙親點頭!勞動部修「未成年打工」同意範本 一名法定代理人簽章即可
勞基法規定,未滿18歲的未成年受僱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由於過去要求同意書必須獲兩名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章,考量現在的家庭型態多元,為省去未成年打工族為取得雙親同意奔波,勞動部日前已修正同意書範本,往後只要取得一方同意即可。
依勞基法第46條,未滿18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據此,勞動部提供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範本給未成年打工族使用。
勞動部條平司司長黃維琛說,過去要求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都要同意並負擔義務,但考量未成年打工族可能因種種家庭因素,無法取得雙親簽章,這時候還必須向雇主揭露家庭狀況,對兒少並不公平,地方政府就曾遇過同意書僅一方簽章的情況,對開罰產生疑義。
黃維琛說,先前召開過過專家學者會議討論,與會者認為勞基法規定用意是讓雇主雇用未成年者時,必須顧慮其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與否,但其實檢視一方已足夠,因此勞動部日前已修正同意書範本,即起代理人同意書只要有法定代理人之一簽章即可。勞動部也會通函給各縣市地方政府。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