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控318解釋令危及用藥安全 藥師聯會赴政院擊鼓申冤

藥師公會全聯會號召藥師與藥學生代表,今天上午快閃集結行政院前「擊鼓申冤」,強烈控訴衛福部違法核釋「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藥界重申,「藥事法」歷來規範明確,中藥與西藥皆屬「藥品」,依法應由受過專業訓練的藥師執業與管理,任何繞過法制、破壞制度的做法,絕不容許。
理事長黃金舜代表擊鼓後發言,籲行政院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現場設置象徵法治警鐘的巨鼓,傳達對衛福部違法解釋的憤怒與控訴。數十位身穿白袍的藥師與藥學生手舉抗議標語,齊聲高喊口號表達抗議,呼籲政府勿踐踏年輕世代的藥學信念。要求立即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並請衛福部撤回違法解釋令,終止制度錯誤延伸與專業崩壞的危機。
藥師團體控訴,「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原為「日落條款」,立法明定僅保障「82年2月5日」 前已從業者得以繼續販售中藥,保障特定時點前從業者的權益。然而,台灣至今尚未建立完整的中藥分級管理制度,致使市場混亂、風險未控,在制度漏洞未補情況下,衛福部卻反其道而行,於今年3月發布解釋令,刻意切割法條時限,宣稱後段條件不受日期限制,形同變相開後門,讓無藥事專業背景者繼續進入藥品販售領域,嚴重危害民眾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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