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分飾2角性侵求職女還要求穿絲襪 月事來照上判7年6月刑定讞
男子徐皓憬在求職網站徵才,扮演「皓皓租屋」總部人事女員工,透過LINE聯繫一名女性求職者,慫恿若讓老闆「潛規則」可獲高薪、好福利,誘她上濃妝、穿透膚絲襪面試。女子登門,徐「變」成老闆,除拉下鐵門還拿出空氣槍威嚇,性侵正值月事的女子得逞。一、二審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判徐7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徐2020年間曾因妨害自由被桃園地院處拘役20日,緩刑2年,後來緩刑被撤銷;2021年又因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遭桃院判拘役50日。
徐皓憬以「皓皓租屋」名義,在求職網站刊登徵才資訊,2022年1月3日誘騙被害人面試。被害人表示,一開始都很正常,後來徐詢問一些與工作無關的問題,例如交過幾個男友、星座,還提到下咒、下符,徐拿出1把槍,並指著牆上的洞口說是他留下的,接著對她毛手毛腳。
「我覺得我不適合這份工作。」女子拒絕面試,卻被推倒、性侵,她表示自己月經來了,徐則說「沒關係」。徐在得逞後,被害人說「爽也讓你爽到了,可以放我走了嗎?」徐這才把拉開鐵門。被害人事後向桃園市警中壢分局報案。
徐皓憬承認面試時性交,但否認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犯行,並說面試前已談好條件,因此女方才會在長褲內穿著絲襪,且性交前已談妥她月薪4萬元、告知翌日開始上班。徐說,女子曾拿起槍枝,如果是被迫的,何以不拿槍自衛?律師也說,面試前女方就預見可能要與老闆發生性關係,無法排除她自願利用職場潛規則換取工作機會或較好待遇,而合意性交。
高院審理時發現,被害人曾傳「你再煩我我就報警……。你還想威脅我呀???黑道是吧?我管你黑還白還什麼哇割洨詛咒,一直恐嚇我,你煩不煩,就跟你說我不要我不想,然後我也不想跟你發生性行為!噁心死了!懂了沒有,還識字嗎?應該至少國小有畢業吧?你讓我心生畏懼,我一點也不想讓你抱,你抱了我認了,因為我害怕,所不敢輕舉妄動,你卻以為我不怕,變本加厲,要不是因為你有槍,我還會乖乖給你上?別傻了好嗎?」等訊息,且面試現場的鐵捲門拉下,現場又有槍枝,心生畏懼應非虛妄。
案發後,諮商心理師暨社工師評估被害人有「義憤填膺、難過、痛苦」等現象,法院認為是補強證據。高院認定徐皓憬犯罪事實明確,他為了性慾拿槍枝恫嚇被害人,漠視他人身體及性自主權,惡性重大,桃院判他7年6月妥適。最高法院認為高院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徐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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