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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載妙齡女至河堤「賞刺青」性侵 小黃色運將拍裸照才罷手
新北市一名知名計程車隊的林姓運將,去年5月22日下午3時許,自永和秀朗路搭載一名妙齡女子,不料林男見對方貌美,竟強行藉口欲觀賞女方頸部刺青,將女子帶往三重環河南路河堤性侵及拍裸照,新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這名運將起訴。
檢警調查,案發當天被害人正打算自永和搭車返回三重住處,不料林男自被害人一上車後,便處處顯露出覬覦女方美色的態度,不斷言語、行為騷擾被害人,被害人則因被困在密閉車室,一時孤立驚恐,不知如何應變和反抗。
最後林男甚至將車開往河堤旁道路停放,下車自駕駛座換至後座,以觀賞被害人頸部刺青為由,脫去女方衣褲性侵得逞,過程中還以手機拍下被害人胸部、私密處10餘張裸照才甘願罷手,將被害人載回其住處。
被害人回到家中,當晚立刻利用手機叫車APP,向林男所屬車隊客服人員,反映遭運將性侵、拍照;事後檢警也調閱出林男計程車行車路線圖,佐證他搭在被害人後,確實有未直接前往目的地的情形。
即便林男否認性侵,僅承認雙方有性接觸及拍照,但方徐姓友人證稱,被害人案發曾立刻致電自己,講述遭林男侵犯的全部過程,且情緒相當緊張、不安,檢察官最後未採信林男辯詞,依法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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