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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夜帶小女友偷嘗禁果被家長抓包 追問後才知並非第一次
新北市洪姓男子3年前帶13歲小女友回家共度跨年夜,2人偷嘗禁果,事後遭家長抓包,經追問才知2人第一次性行為,早在1個月前就已發生,新北地院考量洪男坦承犯行並達成和解,日前依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判刑1年8月,緩刑4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2年12月才滿18歲的洪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結識年僅13歲小女友,迅速交往為男女朋友,同年12月31日晚上,邀請小女友至其住處共度跨年夜,2人偷嘗禁果。少女因整夜未歸,返家遭家長抓包。
少女不僅被逼問出上情,還自爆2人是第2次發生性行為,早在2022年12月初剛認識開始交往時,就已發生過1次,家長氣急敗壞報警提告。
法官考量洪男勇於坦承犯行、接受審判並深表悔悟,且已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日前依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判刑1年8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於判決1年內,完成10小時法治教育課程,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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