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獨/約妹網咖聊天 男硬上事後辯「對方害羞」判3年6月
馬姓男子前年約年輕妹子至新北市網咖吃東西聊天後,趁包廂內僅2人共處一室,不顧女子出言拒絕仍強行親吻後霸王硬上弓性侵得逞,事後藉口「以為妳是害羞」企圖誤導對方想法,新北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家住在雲林的無業馬姓男子2023年9月初,在新北市街頭搭訕1名年輕妹妹,互留手機通訊軟體Line後,常透過Line互傳訊息聊天,同年9月8日,馬男再度北上找出租房子,與年輕妹妹相約在新北市1間網咖第2度見面後,再一起去看房子。
年輕妹妹不疑有他,當天下午2時午依約現身,一起在網咖吃東西聊天,馬趁包廂內僅2人共處一室,不顧女子出言說「不要」以示拒絕,仍遭馬強行親吻摸胸後霸王硬上弓性侵得逞。
「明明有跟你說我被嚇到了,會害怕,還說不要。」馬男也僅四兩撥千斤地回說,「我沒有聽懂妳在講什麼,我有聽到妳說妳會害羞,我想害羞可能是女生比較矜持,害羞是正常反應阿!」企圖以哄騙或是安撫方式帶過,而不願意正式回應對方的質問。
年輕妹妹遭性侵後,擔心說馬上要離開包廂會惹怒對方動手危及安全,機警將2人上述對話全部錄音保全證據,且耐著恐懼的心,依先前約定陪著看完房子才敢與馬男分手,離開後立即找朋友陪同至警局報案提告。
隔幾天馬男以Line傳訊說,「那天會錯意是我不好,也許是我空窗一段時間才會這樣,但我沒有騙你的意思,這短時間也是真的想認識妳才跟妳聊天。」受害女子則回覆,「我說了不要你也沒停止,還約束我的行動,空窗是可以強姦的理由嗎?」
馬男於警詢及檢方偵查時均否認犯行,法官認為馬男為一己私慾,不顧受害女子的性自主決定權,違反其意願,致使女子身心受創,實不可取,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仍可上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