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鈕承澤獄中表現良好、參加才藝表演博好感 今假釋出獄
導演鈕承澤因性侵判刑4年,於2021年11月底入監,經過3次申請假釋後,去年底第4次申請成功,需到戶籍地台北地檢署報到,接受保護管制。據了解,鈕承澤在獄中表現良好,也積極參加歌唱表演比賽,以獲取大家好感,今天假釋出獄恢復自由身,預計友人接送離開監獄。
鈕承澤在服刑過半後,3次申請假釋都被駁回,去年底第4次申請,台灣高等法院裁定鈕假釋中付保護管束,在農曆春節前夕申請假釋通過,鈕可回家過年。
據了解,鈕承澤在獄中放下知名導演的光環,積極爭取好表現,更參加獄方舉辦的歌唱表演比賽,展現才華,也與獄友保持良好關係,沒有重大違規與缺失。
花蓮地檢署指出,當年鈕承澤以照顧母親為由,將戶籍遷到花蓮,並向北檢聲請移轉至花蓮地檢署,代為發監執行,並於2021年11月30日起在花蓮監獄服刑;鈕承澤在監期間已經將戶籍遷回台北,出監後由北檢受理保護管束報到。
花蓮監獄收到地檢署的執行保護管束命令後,今天鈕承澤可假釋出獄,依規定獲釋後,鈕必須在24小時內向地檢署觀護人報到。
回顧此案,鈕承澤因執導電影「跑馬」認識被害人,2018年11月請劇組人員帶被害人到家裡聚會,後來被害人被獨留鈕承澤家中,鈕藉機對被害人性侵,被害人前往醫院驗傷,向警方報案
鈕承澤於上訴高院時否認犯罪,但高院依相關書證、物證、被害人主管證詞與驗傷證明,認定鈕當晚獨留被害人下來並性侵。
高院認為,鈕利用導演身分公開發言,形塑他與女方存有男女情愫,雖鈕與被害人和,卻引用和解書的記載,以女方在過程中未傳達拒絕之意,暗指女子主動獻身,欠缺性別平權意識,也沒悔悟之心,判刑4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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