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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警紅白單貪汙案 中檢今第二波起訴金桂明等15人
台中第六分局去年爆發警員集體圖利案,時任西屯派出所巡佐李科甲礙於警友會人情,受24名違規車主關說,要17名警員將白單改成罰則較輕的紅單,台中地檢署在今年初偵結起訴李科甲等涉案18人,李獲10萬元交保,今天第二波起訴,太平前偵查隊長金桂明等15人,金之前被依貪汙等罪遭羈押,起訴後將由台中地院裁定是否延押。
起訴指出,金桂明等15人均明知員警取締違規停車時,若駕駛人不在場時,執行人員應視違規事實,於違規停車逕行舉發逕舉單 (俗稱白單)上填寫違規車號、時間、地點及違規條款等資料,並將逕舉單張貼或夾放於遭取締之汽、機車之明顯處標示之,再回派出所交由交通警察大隊按取締之內容寄發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俗稱紅單)予違規車輛的車主。
起訴事實內共19名車主或實際駕駛人,或為警友會之成員、親友,或與二人關係友好,或為警界同仁,於收到白單後即請託金桂明、李科甲處理,而二人囿於人情關說請託,竟指示基層員警將已開立的白單違法「改單」或「銷單」,涉犯貪汙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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