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壓偷拍、強襲女直播主下體 台中按摩師坐牢再賠81萬
台中黃姓男子在大雅區經營養生會館,替女顧客按摩時偷拍、強摸下體,刑事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9月入獄;女子身心受創影響直播工作,再對黃求償131萬元,民事庭認為女子求償醫藥、工作損失有理由,精神撫慰金以10萬元適當,判黃應給付她81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黃男(34歲)2023年9月22日替女顧客指壓,對方身穿內衣褲換上按摩袍後,黃趁機將女子內褲往上捲,用手機偷拍臀部、兩腿間。黃再要求女子正面仰躺,大膽出手摸她鼠蹊部、下體。
女子起初驚恐不敢出聲,伸手阻擋下體後仍被繼續亂摸,因眼角餘光發現黃男拿手機偷拍,忍無可忍下起身喝斥並報警。
檢方訊時,黃男坦承偷拍、亂摸女子下體,警方也查扣他作案手機;女子遇害後於IG上張貼事發經過,有其他被害者、前員工陸續傳訊告知,表示也曾遭黃男下手。
台中地院刑事庭審理時,黃請求緩刑,但法院認為,黃要女子轉正面時刻意用小毛巾蓋住她眼睛再繼續猥褻,因黃的妻子聽見女子大聲喝斥上樓查看,黃這才停手,且黃犯後也非自始坦承,一度辯稱是女子有讓他誤會得以撫摸之舉。
刑事庭認為,女子遇害後也無意願調解,不希望給黃男緩刑,審酌一切情狀後依強制猥褻罪判他9月確定。
女子再提民事求償,主張遇害心理創傷持續治療花費2萬4000元,自己原是直播主,事後心裡創傷影響開播效率品質,工作損失69萬2817元,精神撫慰金60萬元,一共求償131萬6817元。黃男則說,對刑事判決無意見,現正入獄服刑中,但認為女子求償金額過高。
民事庭審酌,女子求助心理諮商,求償醫療費有理由,且她從事直播收入也有提出綜所稅資料清單、直播分潤明細等可佐,求償工作損失也應准許,考量雙方職業收入、侵害程度,精神撫慰金以10萬元適當,一共判黃男應給付女子81萬68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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