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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料店老闆藉酒壯膽 樓梯間硬上16歲女店員判4年4月
經營飲料店吳姓男子前年趁邀員工到酒吧飲酒聚餐,送心儀的16歲女店員回家為由,藉酒壯膽強行親吻脫褲硬上,因不勝酒力未達陣,女店員不甘心受辱報警提告,新北地院日前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4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在新北市經營料店的吳姓男子於2023年3月底,邀約女店員到酒吧飲酒聚餐,隔天凌晨3時許,以安全為由,叫計程車送心儀的16歲女店員返家,藉酒壯膽,見女店員前腳才走進公寓樓梯間,還未關上公寓鐵門之際,立即尾隨入內,強行親吻摸胸並動手脫下女店員褲子欲硬上,卻因不勝酒力未達陣。
正巧公寓有住戶開門回家撞見,吳男見狀無法繼續性交行為,連忙作罷快步離去。女店員不甘心受辱,當下立即打電話向女性友人哭訴,「妳老闆很可怕、明天馬上離職找新工作。」在友人強力要求下報警提告。
新北地院考量吳男迄今仍未獲得受害女店員原諒及達成和解與賠償,日前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4月,仍可上訴。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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