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女駕駛分心撿車內水瓶 撞死騎乘代步車翁判6月
屏東縣蘇姓女子開車時為了撿拾車內水瓶,未注意車前方路況,竟撞上前方的騎乘代步車的鄭姓老翁,老翁重傷送醫不治,老翁女兒提告過失致死,屏東地院判蘇女過失致死罪,處6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全案發生在去年7月下旬傍晚,蘇女開車行經林邊鄉信義路時,本應注意車前狀況,當時天氣晴,柏油路面乾燥沒有缺陷,無障礙物,視距良好,蘇女在車輛行駛期間,俯身撿拾車內水瓶時,從後方撞上前方鄭姓老翁騎乘代步車,老翁頭部外傷、胸部創傷併血胸等傷勢送醫不治。
鄭姓老翁女兒提告蘇女過失致死,判決指出,蘇女坦承犯行,其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保險公司已賠償繼承人200萬保險金,依法視為蘇女損害賠償金額一部分,但因雙方無賠償共識,而未能調解,考量犯後態度與填補損害等情節,蘇女有賭博前科的素行等,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1天一千元。可上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