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北檢稱「視察」沈慶京 公文證當天赴醫院「訊問」
北檢日前針對被控對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密室審訊」一事,12日發布新聞稿稱,去年「10月11日下午前往醫院視察,並非對沈慶京進行偵查。」不過,有內部人員公布內部文件,指當天北檢發給衛福部台北醫院的公文上明確寫到,「檢察官得否到院訊問?」且部北醫院還回覆「可就地於本院進行訊問」。
民眾黨13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沈慶京首度出庭時揭露去年10月11日住院時,檢察官林俊言臨時帶著書記官,跑到醫院訊問,然後說要「以不錄音、不錄影方式,要和被告聊一聊」,並告訴沈慶京「柯文哲不是好人」,甚至以「你如果不能交保出去處理,你的公司會有問題」作為威脅,要求他承認行賄柯文哲。
北檢當天發布新聞稿回應,部北醫院於去年10月14日安排為沈慶京手術治療,承辦檢察官考量沈慶京身體狀況及羈押期間即將屆至等因素,故依上開規定與書記官於10月11日下午前往醫院實施「視察」,並非對沈姓被告進行偵訊。
北檢還指出,視察當日,承辦檢察官為保障沈慶京權利,亦通知沈慶京之三位辯護人共同在場聽聞「視察」期間之交談內容,故絕無所謂「密室審訊」、「濫權逼供」之情事。惟於視察結束前,沈慶京要求檢察官記錄其對案件之意見,故檢察官於三位辯護人均在場時,全程錄音錄影進行訊問。
不過,有內部人員出示去年10月11日,北檢發給部北醫院的公文,內容為「本署檢察官得否到院『訊問』?」部北醫院回覆北檢說,「建議近距離於本院進行訊問為宜。目前病人意識狀況,可就地於本院進行訊問」。此外,該人員還提供「檢察官辦案進行單」,證明北檢本來就打算於去年10月11日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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