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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鄉公所貪汙連環爆 鄉長遭收押...檢17天火速偵結起訴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爆發連環弊案,公所秘書胡錦龍貪汙已遭判2年、緩刑5年,另鄉代會主席李國源去年底遭搜索收押,檢方再向上突破3月4日通知鄉長全志堅到案,複訊後當庭逮捕聲押獲准,短短17天就火速依貪汙收賄、圖利等罪嫌,起訴全志堅及廠商等9人。
由於全志堅涉貪遭收押、起訴,現正停職中,南投縣政府已核派信義鄉公所前祕書甘浩望代理鄉長職務。
全案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黃鈺雯偵辦,去年先查出公所秘書胡錦龍與其胞弟經營土木公司,胡明知自己有公所採購案決行職權,卻不知迴避,將道路、清淤等278件工程發包給自己的公司,標案金額共3170萬元,胡獲利285萬元,台中地院3月中已依貪汙判胡及其弟弟2年、1年10月,均緩刑5年。
檢方2024年11月27日再搜索信義鄉民代表會等23處,複訊後認定鄉代會主席李國源涉嫌藉由職權,並利用信義鄉公所辦理工程採購案追加預算機會,向黃姓、鄧姓廠商收賄,容任投標廠商在採購案中合意圍標。
檢方依貪汙不違背職務收賄、行賄、政府採購法等罪嫌,將李等3人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當時曾一度傳喚鄉長全志堅到案,但因證據有限,訊後無保請回。
檢方持續向上追查有重大突破,掌握全志堅和李國源分別利用2024年辦理民生蓄水等工程發包的機會,共謀收取回扣、賄賂而圖利特定廠商,3月4日通知全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認定其犯嫌重大,予以當庭逮捕聲押獲准。
由於李國源去年11月27月就已被收押,在押期將於3月底屆滿,檢察官3月4日當庭逮捕全志堅聲押獲准後,短短17天內就火速偵結,依貪汙收賄、圖利等罪嫌起訴全志堅、李國源,及4名廠商、3間營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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