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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麥當勞7060萬得入監6年半 前消防夫妻要釋憲...大法官不受理

新北市消防局前隊員蔡一郎、黃櫻惠夫妻,以兒子在麥當勞遊戲區摔斷手,利用職權查詢全國分店安檢紀錄,勒索7060萬元,一審被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刑1年2月。二審蔡稱遭長官施壓,麥當勞律師出示蔡「逼死他們」的對話,二審認定夫妻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分別加重為6年6月、5年2月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夫妻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不受理。

蔡一郎夫妻主張實務上就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的見解定義不明確,罪刑也有不明確之虞,並認須「公務員執行職務時」才能以貪汙治罪條例處罰,但憲法法庭第二審查庭認為夫妻倆「無非是一己主觀之見」,無法敘明條例與判決哪裡有牴觸憲法?聲請案不符與憲法訴訟法規定,因此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第二審查庭由大法官呂太郎擔任審判長,庭員包括蔡宗珍、朱富美。

蔡姓夫妻原為火災預防科隊員,可查詢新北市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資料,有權指派各消防分隊稽查。本案源於夫妻2017年3月帶5歲兒子到麥當勞土城裕民店,兒子攀爬溜滑梯時摔傷骨折。檢方起訴指,蔡向麥當勞主管表明身分,利用職務上列出裕民店和各分店違反消防、建管、都市計畫規定的資料,附於賠償申請函中,索賠7千多萬元。蔡揚言若不答應,將對外公布或檢舉,之後麥當勞就接獲桃園、台北、新北、屏東、花蓮、台東等縣市政府「檢舉麥當勞設施違反消防、建管」的函文並受到行政稽查。

蔡曾和朋友說「拿到錢後可以買房買車,規劃妻子的退休金,300萬的債務也可以歸還」。東窗事發後,夫妻離職,訴訟期間接連產子,現已有5名子女。

夫妻對話紀錄顯示,蔡一郎誇口「出價的部分,我很會出的,妳放心」、「要先假掰一下,說這部分要看我們幫貴公司省了多少不必要的成本,由貴公司提出合理的補償金額」、「剛又騷擾了一些縣市」、「我新聞稿正打得爽中~」。黃櫻惠也要老公「衝啊…」、「一定要強調我們的身體和心理的損失」、「嚇死他們」、「好吧!如果之後不行,把我搬出來說我又要發作了,我扮黑臉」,兩人還相互提醒「電腦瀏覽紀錄要刪除」。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時,蔡一郎則兒子受傷後在病床哭泣的畫面,稱那是和麥當勞鬥爭的原因,指遭誣陷,狡辯求償是正當權利。

高院批評黃婦為能早日經濟無虞地退休,參與丈夫藉勢「更樂於作為談判壓力」,甚至協助查詢、彙整麥當勞公司其他縣市的公安情事當籌碼,是共同正犯,一審忽略蔡先透過安管系統查得麥當勞裕民店的違規、透過妻子直接指導安檢人員再次稽查而命限期改善,蔡又以公開各分店違規為勒索手段,火災預防科是各消防分隊的上級,與職務相關,因此改重判。

最高法院認為高院認事用法無違誤,今年1月8日駁回,夫妻註定入監。

前消防員夫妻蔡一郎(右)、黃櫻惠(左)勒索麥當勞7060萬元,各被依貪汙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罪判6年6月、5年2月徒刑定讞。兩人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不受理。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前消防員夫妻蔡一郎(右)、黃櫻惠(左)勒索麥當勞7060萬元,各被依貪汙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罪判6年6月、5年2月徒刑定讞。兩人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不受理。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麥當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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