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現職2警收賄羈押 桃市警局祭連坐調職重懲
桃園檢警偵辦土方業者吳長烜亂倒廢土案,赫見桃園分局小隊長陳鎮勳、楊梅分局巡佐黃國文等3警與桃市環保局稽查科張姓前約僱助理收賄包庇,昨兵分14路拘提傳訊5警1環共6被告偵辦;桃園市警局晚間祭出重懲,羈押2員予以免職、楊梅分局長及3所長各記過2次、督察組長記過1次,除分局長外餘皆調職處分。
市警局重申,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的立場,以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若有違法從嚴究辦,淨化警察陣容,維護警譽。
督察長李忠萍說明,今年3月初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市警局偵辦土方業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案,吳姓主嫌聲押獲准,擴大清查相關帳冊,發現其中有時任楊梅警分局的現職與退休員警在內疑涉不法,主動報請檢察官指揮,於昨天進行搜索約詢涉案員警,檢方複訊後,將小隊長陳鎮勳、巡佐黃國文及退休警員朱忠強3人聲請羈押獲准,另永安派出所陳姓、張姓員警受朱姓退警所託,在不知情狀況下查詢資料,2員複訊後各以10萬元交保。
李忠萍強調,經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涉案遭羈押的陳、黃免職,黃國文待過的新屋分駐所、現任的幼獅派出所,以及朱忠強退休前待的永安派出所3名所長各記過2次、督察組長記過1次,均以督導不周調整非主管職務;另分局長張仁傑也記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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