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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替廠商逃千件裁罰 竹市衛生局前科長重判16年
新竹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鄭姓前科長涉嫌與張姓化妝品零售商勾結,違法替13家違規食品、化妝品廠商規避裁罰,每件收賄約1至2萬元,兩人共收賄1314萬元,總件數達1190件,違規罰金總數難估算。新竹地方法院依貪汙等7罪重判鄭16年,褫奪公權9年,張涉犯9罪獲判10年,可上訴。
鄭否認犯行,僅承認行政疏失。張否認收賄,只承認給鄭錢「讓自家免(開罰)單」。新竹市衛生局表示,鄭經手的違規案件,已於系統列管開罰、催繳。坊間常見誇大不實的食品或化妝品廣告,若涉不實或誇張等,可開罰4萬至400萬元,若牽涉醫療效果或違反藥事法,可裁罰60萬至2500萬元。
鄭女擔任新竹市衛生局食藥科前科長,她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間,與張姓廠商合作,為13家廠商規避裁罰並收賄;調查指出,鄭利用科長職務,以未合法送達、未錄案列管,或者以視同已裁處在案、逕於結案等方式,規避1190件裁罰案件。
張男再以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每件2萬元、其餘違規案每件1萬元價格,向應被開罰的廠商收賄,總計收到1314萬2500元,其中鄭女分得442萬元。
法官調查,鄭女表示兩人是男女朋友;張於羈押時證稱,與鄭是男女朋友,當時只叫她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不過審理時,張改口稱兩人是好朋友。新竹地院前天宣判時,鄭未到場,張聽完宣判後詢問「判了幾年」,法官回「判10年」。
鄭女同事指出,鄭東窗事發後,從科長被調職,被起訴後仍照常上班,讓被要求抽白單遭起訴停職的警員大感不平。衛生局表示,鄭涉犯貪汙罪,經裁定羈押解除後,依法當事人申請復職暫予同意,將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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