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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助弟拓展事業 受刑人竊取公務電腦數百筆個資遭判刑
新竹林男在服刑期間被調用至新竹監獄調查科作業,竟趁辦公室無人監督之際,非法取得收容人家屬個資,準備交給胞弟拓展事業使用,但因行徑曝光被告發。新竹地院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林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
判決書指出,林男2022年入監後,於同年12月被調用為「視同作業收容人」,協助統整監所資料。林男去年7月2日趁辦公室無人,打開受刑人游男電腦,複製儲存於其中的「出監人員家屬資料」EXCEL檔案,並列印成紙本後放入牛皮紙袋,準備寄給胞弟拓展生意。
林男未直接寄件,而委由另一名即將假釋出獄的受刑人黃男協助轉寄。但黃男察覺異常未代為寄出,將文件轉交給游男。游男將牛皮紙袋拆開查看後,發現竟然是出監人員家屬資料紙本,報告監所才揭發此事。
法官認為,林男為協助親人擴展生意,竟無故取得公務電腦內之電磁紀錄,並非法蒐集數百筆個人資料,若遭流出,可預見將造成巨大損害及困擾,幸因黃男、游男即時察覺有異並通報監所管理人員,個資始未流出。最終依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林男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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