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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縣府提石虎保育自治條例送審 「內容不足」議員籲全面修正

彰縣議會定期會開議,無黨籍彰化縣議員吳韋達指出,縣府提出「彰化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送議會審議,但條例草案內容仍有諸多不足,建議送小組審查前,應進行全面修正。
彰化縣議會第20屆第5次定期會開議,將審查議長提案、縣府提案及臨時動議案,今天議程安排開幕典禮及議案報告等,彰化縣長王惠美及縣府各局處長都列席。由於母親節將至,王惠美和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林也贈送康乃馨給議員、局處長,推廣在地花卉及提早慶祝母親節。
吳韋達在議案報告結束後,針對將送議會審議的「彰化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提意見;他指出,條例草案主要規範公共工程,不過卻沒有和鄉鎮市公所等執行單位充分溝通,未來若要落實推動,需提前準備基層配合度與行政流程,且條文內容仍有諸多不足,建議送交小組審查前,應進行全面修正。
吳韋達說明,條例中有關石虎活動熱區範圍劃設不夠周全;草案中所提獎勵機制僅停留在協助申請中央補助,缺乏縣府自辦的誘因措施,無法有效鼓勵在地社區、農戶參與保育行動,可借鏡苗栗經驗,設計實質補助與績優獎勵制度,擴大民間參與生態保育。
根據彰縣府送進議會的「彰化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內容,為增加石虎友善環境,維護農村生態以及營造友善環境,拯救台灣石虎,縣府因此訂定石虎保育自治條例。
條例明定石虎熱區範圍以台14丙線、台14線及台14丁線為界以東的土地,縣府公共工程開發面積超過1000公頃、新闢及拓寬道路長度超過1公里,且位在石虎熱區範圍內,應在初期規劃階段及施工期間,諮詢彰化縣石虎保育委員會,採取對環境友善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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