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餐廳發「蛤蟆湯影片」被罰45萬? 監管部稱違法廣告

山東臨沂一間小餐館因發布一段「蛤蟆湯」菜品影片,疑遭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以「違法廣告」為由擬罰4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6.2萬美元),並指稱獲報餐廳非法販賣野生動物,引發網路熱議。但店主對此提出訴訟,稱所使用的食材都是市場上公開購買的,日常拍攝的視頻也不是在發廣告。臨沂市蘭山區11日發布通報,稱經綜合考量事實與危害程度,已於5月決定不再作出行政處罰,目前相關執法行為正接受進一步調查。
據界面新聞報導,小飯店老闆黃蘭金年2月在短影音平台上發布一段介紹餐廳菜品的影片,包含蛤蟆湯,以及使用各式昆蟲入菜的餐點,遭指涉嫌使用國家禁食動物「中華蟾蜍」製作食品。3月,蘭山區市場監理局對其立案,並於3月24日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擬罰45萬元。黃蘭提出申辯並刪除影片後,監管部門最終未予處罰。
據指尖新聞報導,黃蘭表示影片僅為日常拍攝,未標註價格、店名與購買連結,質疑監管部門將其認定為「違法廣告」過於武斷。她指出事發後立即聯繫並配合調查,但3天內即收到告知書,稱其拒絕配合,因此加重處罰,讓她深感不解與無助,「一年也賺不了多少錢,這麼巨額的罰款不是逼我關店嗎?」
報導稱,北京京哲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天增認為,本案屬合法資訊披露,不應認定為廣告,監管部門存在認定與法律適用錯誤。他質疑執法程序過急,並指案件中疑有其他部門人員介入,涉嫌濫權。蘭山區法院已於7月4日立案,後續仍有待進一步司法審查與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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