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手拍菜品竟收184萬元「天價罰單」 山東小店老闆:逼我關店嗎?

山東臨沂市蘭山區一家名為「欽知坊」的老菜館,因其經營者黃蘭(化名)在短片平台發布的一段菜品展示影片,被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蘭山區市監局)認定為「違法廣告」,並收到擬罰款4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84萬元)的《行政處罰告知書》。這一「天價罰單」令黃蘭震驚又困惑,她質疑:「飯店一年賺不了多少錢,一個隨手拍的影片就要罰45萬,這合理嗎?」目前,黃蘭已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該處罰決定。
據黃蘭介紹,今年2月,她在短片平台發布了一段展示菜品的影片,內容包括一盆標注為「蛤蟆湯」的湯菜、昆蟲食材以及飯店外觀,無聲音、無菜價、無購買鏈接,也未標注飯店名稱和地址。3月22日,蘭山區市監局電話通知她,稱該影片涉嫌違法廣告,要求配合調查。黃蘭當時因身處外地,表示一周內前往接受調查,並立即刪除了影片。然而,僅兩天後的3月24日,她便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稱其涉嫌發布違法廣告且「拒絕配合調查」,擬處罰款45萬元。
黃蘭對此感到不解。她表示,影片僅是記錄日常經營,非商業廣告,且食材均為市場合法購買,無非法售賣野生動物行為。她質疑市監局認定事實不清、處罰過重,並對處罰決定僅用不到三天便下達的效率表示疑惑。「這麽巨額的罰款不是逼我關店嗎?」黃蘭無奈說道。
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後,黃蘭在5天內提交了《陳述申辯書》和《聽證申請書》,強調其影片不構成廣告,且不存在違法行為。然而,三個多月過去,蘭山區市監局既未撤銷處罰告知,也未做出最終決定,導致黃蘭無心經營,飯店生意每況愈下。無奈之下,她選擇起訴蘭山區市監局,要求撤銷該《行政處罰告知書》。據悉,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已於7月4日通過該案立案審核。
北京市京哲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張天增律師為黃蘭提供免費公益代理。他表示,黃蘭發布的影片屬於展示日常生活和餐館經營場景的行為,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經營者如實披露商品信息的規定,不應被認定為廣告。根據《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廣告需涉及商業推廣並附加購買鏈接等行為,而黃蘭的影片無此特徵。此外,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規範商業營銷宣傳的指導意見》也明確,經營者通過自有媒介客觀展示商品信息不構成廣告。因此,張律師認為,蘭山區市監局的處罰存在事實和法律適用錯誤。
更令人關注的是,張律師透露,案情中疑似有當地拆遷部門人員介入,蘭山區市監局的處罰決定可能涉嫌濫用職權。
7月10日至11日,陸媒多次聯繫蘭山區市監局《行政處罰告知書》上的聯繫人王先生及新聞科,試圖核實黃蘭投訴內容,但截至發稿,均未獲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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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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