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高雄開膛手」再次撕開廢死的偽善
張介宗對於案情與殺人動機始終三緘其口,有數十年刑偵經驗的高雄市警察局長林炎田怒道,「相不相信我讓你去槍斃?」張介宗冷答:「你槍斃我啊!」凸顯其冷血及有恃無恐的心態,難怪輿論稱他「殺人魔、開膛手」。這樁冷血殺人案,更徹底撕開台灣實質廢死的務虛與偽善。
這起連續殺人分屍案深受矚目,除了案情凶殘,更在於張介宗的背景及他的相對高齡。張介宗曾是職業軍人,軍旅生涯前科累累,並因犯下妨害性自主、竊盜、毀損及搶奪等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在蹲牢近廿年後,歷經特赦減刑,於民國八十六年假釋出獄。
依據目前有限的資訊,顯然所謂的「更生人承接系統」或「老人照護」等社會安全網,並未發揮作用。例如,張嫌與張姓、趙林姓婦人,是在公園玩天九牌結識,牌友稱他們之間可能有金錢糾紛,但警方研判這是張介宗故布疑陣,實則為殺人謀財。更耐人尋味的是,有人證稱,張介宗自稱積攢豐厚退休金,常掏出厚厚千元鈔炫富。
這些,皆說明張介宗出獄後生活仍有狀況,或是金錢、感情或性方面無法滿足,導致矯正及更生過程失敗,未能融入正常社會生活。另外,從他連續三個月殺人,並分別以腳踏車載運屍塊棄屍,顯示他具有反社會病態人格,才會殘忍殺人分屍而毫不自疚。
張介宗的凶殘與變態,也反映出台灣社會連應對「壞人變老」都無能為力,遑論其他「可教化」的凶嫌。去年憲法法庭的實質廢死,引發民憤四起,原因在此。儘管高雄「暖男市長」陳其邁怒斥凶手泯滅人性,要給予「最嚴厲制裁」;但面對有限證據及判死關卡,卻也凸顯他連「死刑」兩字都不願說出口,只是假惺惺之怒。
偵辦多日,檢警迄無法確認張介宗的殺人動機,僅掌握三名被害老婦進入凶宅後消失的畫面及殘留血跡,撈獲的屍塊也僅比對出兩名被害人。若不從財務方面追查,如何將他「一槍畢命」?若無法突破,要通過判死的「情節最重大之罪」及「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兩大關,顯大有難度。
比較近年幾起重大刑案的偵審,即可看出當前執行死刑門檻之高。例如,六年前陳伯謙在華山大草原野居草堂性侵女子並勒斃分屍,歷時四年才判無期徒刑定讞。去年五月新北三重駭人聽聞的張泓毅殺害妻子、岳母及三歲繼子案,迄今仍在一審階段,離定讞遙遙無期。
一九九九年,殺死同居女友及其兩名女兒並分屍棄於日月潭的吳應弘,在二○○一年被判死刑定讞,隨即遭槍決。張介宗也殺三人分屍,但如今要槍斃他,恐困難重重。原因是,憲法法庭還設下貼近其「人設」的關卡:在殺人、審判或執死前,是否符合「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就算他被判死定讞,屆時恐已年近八十高齡,司法真開得了這槍?
張介宗脫口說出「槍斃我啊」時,是否已有應對實質廢死後偵審流程與關卡的盤算,外界不得而知。可以確定的是,此案衍生的受刑人教化、更生人再融入社會、乃至老年犯罪的問題,都顯示台灣社會仍難以承接大法官們賜予殺人者「大禮包」所帶來的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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