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將軍升官、拒收附中生 賴政府雙標

師大附中數理資優班學生發文稱,其申請國防醫學院醫學系,因出生南京、未入本國籍滿廿年,不符報名資格;反觀孫立方將軍,在明顯有牴觸國籍法疑慮下,卻能榮升中將,真是台灣版「一國兩制」。
盧貝松名片《諜戰巴黎》,探員韋斯攜帶能量飲料,被巴黎機場人員扣留,仍堅持要入關;接機的強納森探員,協調未果後出大招,在行李上貼「外交包裹」,當然不能刁難;在車上,韋斯將易開罐打開,將化整為零的槍械,組裝完畢!以合法外衣,行走私之實,豈有此理!
承前,《國籍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九、十款:「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擔任下列各款公職:…九、陸海空軍將官。十、民選地方公職人員…」若民進黨政府主張史雪燕議員,未提出「除籍證明」,因擁有「中共國籍」而需解職;孫中將也有同樣法定不能任將官情況,怎可用「反共義士」充作「外交包裹」,蒙混過關?法律之前,不是說好人人平等?
或謂:孫將軍是一九八二年來台,當時還沒有兩岸條例,怎可溯及適用法律?孫將軍來台時,依照民國十八年一月廿九日通過的《國籍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四款:「依第二條之規定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者,及隨同歸化人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之妻及子,不得任左列各款公職:…四、海陸空軍將官…」定有明文,之後民國八十九年歷次修正,並未廢止該規定。
承前,比對最原始國籍法規定,本來歸化者不能任將官,並非溯及適用於孫將軍,此其一;且兩岸關係條例,本處理憲法增修條文認為一國兩區,兩岸只有「戶籍單一」問題,沒有國籍問題,既然民進黨政府要曲法,惡整史議員,怎可雙標解釋,認為孫將軍自稱無國籍就輕縱呢?此其二;且不應任職而給予官職,李慶安雙重國籍案,沸沸揚揚,殷鑑不遠,孫將軍如何杜悠悠之口?此其三;綜上,獨厚孫將軍,卻薄史議員與資優生,恐非法治國家,與提升軍方士氣之舉。
拿破崙幼時,其父熱衷科西嘉獨立,後法國皇帝招安,問拿破崙父親,子弟想不想免費入學?他懇請讓拿破崙就讀軍校,順了小拿破崙的心意,亦見到法皇的惜才愛才。想想賴政府,拒絕資優生入學,若因歧視陸配子女,意識形態作祟,不如封建法皇,更是自斷臂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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