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北檢首辦反罷公車廣告 絕非不食人間煙火

第一波大罷免結束後,立委羅智強公布北檢函文,內容是要求客運公司說明「不同意罷免」的公車廣告是何人所託?何時漆在公車上?引來羅怒嗆檢調這麼閒,怎麼不去抓詐騙集團?打光電弊案?羅智強之前才告北市議員苗博雅說他「包裹聲援」納粹,苗反譏羅浪費司法資源。羅有無浪費司法資源,有待官司結果論定,但檢方煞有介事分案行文客運公司提說明,浪費司法資源是無庸置疑。
第一波大罷免都落幕了,檢調似乎沒閒著。羅智強昨天貼出台北地檢署函文,直呼「東廠來了」。照片顯示受文者為台北汽車客運公司,檢方要求台北客運說明,一、本署偵辦114年度選他字第120號刑事案件,亟須明瞭。二、貴公司名下車牌號碼 EAL-5119號公車上張貼之「不同意罷免」廣告,係受何人所託、於何時漆在該公車上。
台灣常年有選舉,罷免也不少見,公車選舉罷免廣告更屬常態。北檢在投票後去函客運公司要求說明公車廣告何人所託,何時漆在公車上,看起來是要偵辦這個公車廣告是否有違法之處。在實務上,這可能是司法史上的「創舉」,難怪會引來矚目。而其引發的討論可能也不只羅智強所說的「檢調這麼閒」而已。
這也難怪為何一件小小的公車廣告案件會引來在野陣營的重視,今天早上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羅智強、徐巧芯偕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等人一同到北檢送花給檢察長王俊力,「呼籲」北檢當東廠,專辦在野不辦執政黨,充滿嘲諷意味。
羅智強表示,過去多年來的公車廣告或競選看板都無在投票日拆除,投票日那天都會存在,他可以「自首」,但賴清德(選總統)投票日當天的公車廣告、廣告看板也都沒拆,3年前民進黨提名基隆市長候選人蔡適應的公車競選廣告今天還在路上跑,是不是也要抓?
北檢的說明很有意思,指羅智強的公車廣告案是因民眾告發726投票日當天,公車上張貼羅智強「不同意罷免」廣告,疑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民眾拍照後檢舉,檢方是依程序分案辦理,絕非「查水表」,請外界勿過度揣測。
一般來說,公車廣告委刊有檔期,也要作業期間,不可能到了投票日才漆上車身,也不是投票日當天就能撤下,不分藍綠白都是這樣,檢方有必要鄭重其事分案、行文客運公司嗎?檢方不是不食人間煙火,就是要製造寒蟬效應,不然還有什麼理由?
如果投票日當天看到公車有選舉罷免廣告就要偵辦,那全台檢察官恐怕就很有得忙了。依檢方邏輯,只要投票日當天還沒有拆下選舉罷免看板、布條等,都有可能違反選罷法,羅智強是有民眾檢舉才偵辦,羅智強今天在北檢也點名賴清德及蔡適應,其中蔡3年前的公車廣告至今還在路上跑,照常理說,投票日當天肯定也有在跑,違反選罷法是公訴罪,國會議員既有舉發,檢方是不是也要分案查辦?
檢調如果如此重視公車廣告,比起羅智強的公車廣告,罷團公車廣告可就更多、內容更辛辣了。除了抹紅醜化藍委,北市議員柳采葳還質疑罷體包下公車廣告,甚至有支持者宣稱「搭這班公車就要出來罷免,不然沒資格搭」,連搭公車都要接受這種思想審查,這不過分嗎?如果羅智強不同意罷免的公車廣告要被偵辦,在街頭到處跑的罷團公車廣告要不要順便辦一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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