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本島脫離暴風圈!中颱楊柳閃襲釀28萬戶停電 全台8千人緊急撤離

降落桃園機場狂冒火花!UPS貨機「發動機擦地」 運安會介入調查了

【重磅快評】北檢首辦反罷公車廣告 絕非不食人間煙火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羅智強委員、徐巧芯委員偕台灣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到北檢致送花束給檢察長王俊力,呼籲北檢勿淪政治施壓工具、當權者的打手。記者蘇建忠/攝影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羅智強委員、徐巧芯委員偕台灣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到北檢致送花束給檢察長王俊力,呼籲北檢勿淪政治施壓工具、當權者的打手。記者蘇建忠/攝影

第一波大罷免結束後,立委羅智強公布北檢函文,內容是要求客運公司說明「不同意罷免」的公車廣告是何人所託?何時漆在公車上?引來羅怒嗆檢調這麼閒,怎麼不去抓詐騙集團?打光電弊案?羅智強之前才告北市議員苗博雅說他「包裹聲援」納粹,苗反譏羅浪費司法資源。羅有無浪費司法資源,有待官司結果論定,但檢方煞有介事分案行文客運公司提說明,浪費司法資源是無庸置疑。 

第一波大罷免都落幕了,檢調似乎沒閒著。羅智強昨天貼出台北地檢署函文,直呼「東廠來了」。照片顯示受文者為台北汽車客運公司,檢方要求台北客運說明,一、本署偵辦114年度選他字第120號刑事案件,亟須明瞭。二、貴公司名下車牌號碼 EAL-5119號公車上張貼之「不同意罷免」廣告,係受何人所託、於何時漆在該公車上。

台灣常年有選舉,罷免也不少見,公車選舉罷免廣告更屬常態。北檢在投票後去函客運公司要求說明公車廣告何人所託,何時漆在公車上,看起來是要偵辦這個公車廣告是否有違法之處。在實務上,這可能是司法史上的「創舉」,難怪會引來矚目。而其引發的討論可能也不只羅智強所說的「檢調這麼閒」而已。

這也難怪為何一件小小的公車廣告案件會引來在野陣營的重視,今天早上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羅智強、徐巧芯偕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等人一同到北檢送花給檢察長王俊力,「呼籲」北檢當東廠,專辦在野不辦執政黨,充滿嘲諷意味。

羅智強表示,過去多年來的公車廣告或競選看板都無在投票日拆除,投票日那天都會存在,他可以「自首」,但賴清德(選總統)投票日當天的公車廣告、廣告看板也都沒拆,3年前民進黨提名基隆市長候選人蔡適應的公車競選廣告今天還在路上跑,是不是也要抓?

北檢的說明很有意思,指羅智強的公車廣告案是因民眾告發726投票日當天,公車上張貼羅智強「不同意罷免」廣告,疑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民眾拍照後檢舉,檢方是依程序分案辦理,絕非「查水表」,請外界勿過度揣測。

一般來說,公車廣告委刊有檔期,也要作業期間,不可能到了投票日才漆上車身,也不是投票日當天就能撤下,不分藍綠白都是這樣,檢方有必要鄭重其事分案、行文客運公司嗎?檢方不是不食人間煙火,就是要製造寒蟬效應,不然還有什麼理由?

如果投票日當天看到公車有選舉罷免廣告就要偵辦,那全台檢察官恐怕就很有得忙了。依檢方邏輯,只要投票日當天還沒有拆下選舉罷免看板、布條等,都有可能違反選罷法,羅智強是有民眾檢舉才偵辦,羅智強今天在北檢也點名賴清德及蔡適應,其中蔡3年前的公車廣告至今還在路上跑,照常理說,投票日當天肯定也有在跑,違反選罷法是公訴罪,國會議員既有舉發,檢方是不是也要分案查辦?

檢調如果如此重視公車廣告,比起羅智強的公車廣告,罷團公車廣告可就更多、內容更辛辣了。除了抹紅醜化藍委,北市議員柳采葳還質疑罷體包下公車廣告,甚至有支持者宣稱「搭這班公車就要出來罷免,不然沒資格搭」,連搭公車都要接受這種思想審查,這不過分嗎?如果羅智強不同意罷免的公車廣告要被偵辦,在街頭到處跑的罷團公車廣告要不要順便辦一辦? 

羅智強 罷免 反罷 北檢

延伸閱讀

批對等關稅密室談判 羅智強:民進黨當年多反服貿 現就多黑箱

林明昕放鳥南韓官員 羅智強轟:鳥官員除下台沒第二條路

賴卓滿意度探底 羅智強:快處理「超級路人甲」郭智輝

藍白立委送花給北檢諷「彼獠閹黨」 羅智強喊:賴清德也要抓

相關新聞

【重磅快評】「為何有疑美論?」 林飛帆不妨問問賴清德

國安會副秘書長林飛帆接受網媒專訪時拋出一個大哉問:「為什麼會有疑美論?」美國總統川普對台加徵「20%+N」對等關稅、台積...

【重磅快評】傲慢的台灣形象 林明昕示範賴政府的外交災難

南韓真相和解委員會委員長朴宣映不滿原定的會談遭我國政務委員林明昕臨時取消,發文批評「台灣傲慢無禮形象留我心」。人還在韓國...

【重磅快評】從謝長廷到林岱樺 誰是背後邪惡力量?

參選高雄市長的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又成箭靶,鏡週刊這次直指,林岱樺與通法寺住持釋煌智關係曖昧,「超乎一般人交情」。林岱樺上午...

【重磅快評】北檢首辦反罷公車廣告 絕非不食人間煙火

第一波大罷免結束後,立委羅智強公布北檢函文,內容是要求客運公司說明「不同意罷免」的公車廣告是何人所託?何時漆在公車上?引...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