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槍聲響…賴政府首度執行死刑 法務部說明:黃麟凱已伏法
賴清德總統政府首度執行死刑,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執行死刑犯黃麟凱的死刑執行令,法務部直至今晚說明,證實黃麟凱1月16日晚上10時2分於台北監獄刑場槍決伏法。
法務部今晚說明,本部今日令准黃姓受刑人執行死刑,並於今晚10點2分在台北監獄刑場執行完畢,並於10點23分由檢察官會同法醫師複驗,確認受刑人已經死亡,完成執行死刑程序。
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說明,本案為最高檢察署依據執行死刑規則等相關規定,以及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之判決意旨,經過嚴謹審核程序,認為黃姓受刑人所犯之罪,為刑法之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罪,其犯罪之情節,為最嚴重之犯行,且本案刑事程序之進行,符合憲法判決所揭示的,確定之終局判決經辯護人到庭辯護,經過言詞辯論,合議庭法官一致決,以及其他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保障,也查無其他關於本案有違背法令之情事,因此認為「本案並沒有提起非常上訴之情事」。
本件並無聲請再審等特別程序進行中,並排除黃姓受刑人屬於心神喪失、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人,因而將本案全卷呈報法務部處理。
本部於收受最高檢察署呈報之案件後,經參事初審,再經本部死刑執行審議小組開會審核後,再一次確認本案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憲法法庭之判決意旨,也無申請特別救濟程序,或赦免案尚在處理中,因此經部長批核,令准死刑之執行。
法務部長鄭銘謙今晚簽下死刑執行,打破實質廢死質疑。前總統陳水扁任內執行32件死刑案,前總統馬英九任內執行33件死刑案,任內最後一次執行死刑為羅瑩雪任法務部長時,簽下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的鄭捷執行死刑執行命令。鄭捷於2016年5月10日槍決伏法。前總統蔡英文2016年就職後,在2018年8月31日執行死囚李宏基死刑,及2020年4月1日執行死囚翁仁賢死刑。
犯下情殺案殺死女友及女友母親的死刑犯黃麟凱,成為民進黨政府「選中」死刑執法的第3人;黃麟凱執行死刑後,目前在監死囚減1人剩36人。
死刑犯黃麟凱自幼喪父,由母親陳金美獨力扶養成人,黃2009年起就讀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附設進修學校,至2012年畢業。於在校期間與王姓被害女子認識,並且交往成為班對,2013年7月2人協議分手,黃利用接送王女企圖挽回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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