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影/阿里山遇到烏龜車...疑為檢舉達人誘人超車 影片引來百萬觀看
有網友日前在阿里山公路遇到前方有輛龜速車,他懷疑是遇到檢舉達人,故意開得很慢,然後再檢舉你雙黃線超車。他說,「有上阿里山的人要注意,BYQ-XXXX」。影片在1月13日上傳,引來網友熱議,已吸引129萬次觀看。
網友在臉書以「#假日去阿里山玩的朋友 #注意‼️ #車牌影片中」為題PO上一段影片,疑由副駕的女性拍錄,男網友語氣中似乎隱忍著怒氣邊開車邊說,「這裡是阿里山公路,在上山路段,疑似遇到檢舉達人,故意開很慢,要讓你超車,然後再檢舉你雙黃線超車,我現在時速20。」
影片裡前方的白色汽車緩慢行駛,每到轉彎處比較寬廣些路段,白車似乎更故意放慢速度甚至不走,疑似「引誘」後方超車,影片路段顯示在阿里山公路44、45公里前後;男網友說,「時速10幾啦,大家知不知道我後面有幾台車,我現在後面最少有20台車,路這麼大這麼寬故意開這樣」。
網友留言「請問交通部的裁罰單位?這種人有辦法裁罰他嗎?」「可以檢舉他壓雙黃線吧!!」「開慢也錯開快也錯 乾脆走路好了 交通部阿!」「可憐仔」、「是新手駕駛嗎?還是年長者的」、「祝他半路刁車」。
律師王振名表示,要構成刑法妨害自由,在舉證主觀犯意上,可能會有困難。不過,依影片看起來似乎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4款行進間驟然減速的情形,得處6000以上36000以下罰鍰;但仍要視實際狀況研判。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