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麟凱今晚槍決伏法…台灣仍有36名死囚!她是唯一女性

死囚黃麟凱今晚槍決。台灣目前待槍決死囚還有36人,判刑定讞近25年的黃春棋、陳憶隆,是等待槍決最久的死囚;殺害母親、婆婆及丈夫的林于如,則是唯一女死囚。

黃麟凱於民國102年間服役不滿前女友追債,潛入女方家先絞殺前女友母親,再姦殺前女友。最高法院於106年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今天晚間執行死囚黃麟凱槍決,成為總統賴清德任內首名伏法死囚。

此外,最近一次執行槍決時間至今將近5年,縱火燒死6名親友的死囚翁仁賢於民國109年4月1日槍決伏法。

目前36名死囚名單中,黃春棋、陳憶隆於84年犯下綁架黃姓建商撕票勒贖案,同案被告徐自強獲再審無罪確定;黃春棋、陳憶隆於89年4月27日遭判死確定,至今尚未執行。

此外,被控犯下男童陸正綁架撕票案、分屍女保險員案的邱和順,在77年間被逮捕羈押,案件纏訟多年,直到100年7月間遭判死刑定讞,至今收容在台北看守所已逾36年,是被關押最久的死囚。

年齡最高的死囚是73歲的王信福,他被控於79年間教唆男子陳榮傑開槍殺死2名員警。陳榮傑已於81年間判死定讞,同年8月間槍決;王信福遭通緝15年後落網,最高法院在100年間以殺人罪判處死刑定讞。

對警察行凶遭判死刑定讞者,還有蕭新財及王柏英;蕭新財被控臨檢時,持霰彈槍射擊2名員警,造成1死1傷,19年前遭判死刑定讞,至今尚未執行。

王柏英則是與共犯謀議搶銀行,考量所持的手槍易卡彈,在新北巿汐止犯下殺警奪槍案,造成員警洪重男殉職。

最近一起死刑定讞案件是男子沈文賓殺人案,沈男為尋找妻子下落,擄走妻舅的潘姓女友、潘女呂姓友人後溺斃棄屍,6度被判死刑,最高法院109年3月31日駁回上訴,處死刑定讞。

另外,弒親詐保的林于如案轟動一時,她是近30多年來首名女死囚。林于如經營臭豆腐製作,因沉迷六合彩,需款孔急,陸續幫親生母親、婆婆及丈夫買保險,從97年11月起接連謀害母親、婆婆及丈夫,企圖詐領保險金。

92年間犯下士林箱屍命案的張人堡,另涉強盜老婦姦殺案,93年被判死刑定讞;張嘉瑤91年間侵入女友人租屋處,強盜性侵殺害另名女子,93年底遭判處死刑定讞,目前尚未執行。

犯下多起性侵殺人案的「中山之狼」徐偉展、砍殺心儀女子百餘刀的王鴻偉,縱火犯林旺仁、彭建源分別在基隆及新竹的卡拉OK、KTV放火,各奪5命,犯下強盜勒斃女老師案的蘇志效、游屹辰等,都尚未執行死刑。

黃麟凱今晚槍決。台灣目前待槍決死囚還有36人,判刑定讞近25年的黃春棋、陳憶隆,是等待槍決最久的死囚;殺害母親、婆婆及丈夫的林于如,則是唯一女死囚。示意圖。圖/AI生成
黃麟凱今晚槍決。台灣目前待槍決死囚還有36人,判刑定讞近25年的黃春棋、陳憶隆,是等待槍決最久的死囚;殺害母親、婆婆及丈夫的林于如,則是唯一女死囚。示意圖。圖/AI生成

死刑 殺人 殺人案

延伸閱讀

22:02槍聲響…賴政府首度執行死刑 法務部說明:黃麟凱已伏法

已槍決!法務部證實死囚黃麟凱伏法 晚間10時45分開記者會

司改會北監外疾呼:黃麟凱可提非常上訴 拒絕政治判斷

死刑存廢延燒...黃麟凱槍決 法界:執政黨直球回應社會

相關新聞

賴政府首度執行死刑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後第1槍

賴清德總統上任後首度執行死刑,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執行死刑命令,二○一三年犯下情殺性侵案、絞死王姓前女友及王女母親的黃麟凱...

賴政府首度執行死刑!黃麟凱「絞殺」前女友與母親 今晚槍決

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首度簽准執行死刑執行命令,犯下情殺案殺死女友及女友母親的死刑犯黃麟凱,成為民進黨政府「選中」死刑執...

觀察站/反轉廢死印象 賴政府力挽執政頹勢

賴清德總統上任八個月,昨首度執行死刑,看似破除憲法法庭去年作出「限縮死刑適用」的憲判八號判決、遭疑是「實質廢死」的雜音,...

黃麟凱今伏法 死者父哽咽「司法還他公道」反對廢死

賴清德總統政府首度執行死刑,法務部今晚證實死刑犯黃麟凱也已於晚間10時2分伏法。受害者家屬王爸爸今晚緊盯電視,直到黃確定...

黃麟凱今晚槍決伏法…台灣仍有36名死囚!她是唯一女性

死囚黃麟凱今晚槍決。台灣目前待槍決死囚還有36人,判刑定讞近25年的黃春棋、陳憶隆,是等待槍決最久的死囚;殺害母親、婆婆...

解嚴後簽准執行死刑最多的法務部長是他 「檢察官部長」槍決114人

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執行黃麟凱的死刑執行令,黃今夜伏法;近年民進黨政府3任法務部長邱太三、蔡清祥與鄭銘謙,邱未曾執法,蔡執...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