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赴美加碼投資「關鍵5個字」!投審會到底怎麼審?

【文/林仕祥】

台積電宣布加碼投資美國1000億美元,捲起社會千堆雪,包括流程是否符合政府目前相關規定,都引起輿論熱議。是否賴清德政府為了嘉惠台美關係偷放水?到底企業赴海外投資的流程為何?《遠見》為讀者釋疑,原來產創條例中關鍵5個字,說明了台積電去美國加碼至今仍符合程序。
台積電加碼投資美國1000億美元,逾台幣3.2兆元,近日掀起輿論熱議,而根據《產業創新條例》第22條:「公司從事國外投資者,應於實行投資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但投資新台幣15億元以下金額者,得於實行投資後,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輿論認為台積電此次加碼投資美國,流程似與規定不一,再度掀起討論。
不過《產業創新條例》第22條的文字闡明「實行投資前」,意味企業尚未實質投資前,向投審會申請赴海外投資案,皆符合相關流程。
台積電赴德投資,宣布前也未通過投審會同意
以近年台積電赴德的投資案為例,台積電於2023年8月宣布,在德國與博世(Bosch)、英飛凌(Infineon)和恩智浦(NXP)合資設廠,共同投資位於德國德勒斯登的歐洲半導體製造公司(ESMC),提供車用先進半導體製造服務。ESMC總投資金額超過100億歐元(約新台幣3530億元),台積電持有股權70%,博世、英飛凌、恩智浦各持10%。
而台積電赴德投資案,投審會是在同年10月26日通過審查,這筆投資案台積電共斥資35億歐元(約新台幣1196億元)。赴德投資案,台積電並非經投審會核准後,才宣布赴德投資,與此次台積電加碼美國的投資案一樣,有無違反規定,關鍵是「『實行投資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因此目前來看,台積電加碼投資美國案,仍符合政府相關程序。
經濟部長郭智輝7日受訪表示,投審會目前尚未收到台積電擴大對美投資的案件,但強調台積電的關鍵技術一定會留在台灣,且台積電擴大赴美投資,是非常棒的布局策略。他日前受訪時也指出,投審會不可能因對象特殊放寬規定。
行政院長卓榮泰也強調,台積電未來在台灣的生產計畫不會改變,且會持續增加,「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台灣(將)繼續在國際上確保關鍵技術的領先地位。」
審核時間,最久可達40天以上
根據投審會公布的「廠商申請對國外(含港澳)從事投資案件審理作業流程」,依不同的投(增)資金額,每案平均的時程有顯著的差異:投(增)資金額未逾2000萬美元者,約2─4天;投(增)資金額逾2000萬美元以上者,或是投(增)資金額未逾新台幣15億元者,約7─20日;投(增)資金額逾新台幣15億元以上,或異常案件者,則在30─40天以上。
具體來說,約有3道關卡,耗時最長的地方,在第一道關卡及第三道關卡,大體流程為,企業向投審會提出申請後,約半天就會到第一道關卡,承辦人審核,承辦人這時會函詢相關主管機關意見,耗時約10─15日,結束後就會將案件送到第二關,由科長決行,繕發企業是否准予投資。
若第二道關卡仍無法決行,就會進到第三道關卡,由司長決行,在這階段,司長會進行提會審查,耗時約10─20日,結束後再繕發企業是否准予投資。
目前來看,台積電這次宣布的赴美加碼投資案,仍在口頭宣布階段,具體來看,仍有多道關卡需要通關,最後是否1000億美元如實投資到位,仍有待後續進一步觀察。
原文出處:台積電赴美加碼投資「關鍵5個字」!投審會到底怎麼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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