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棋狼師案 從報案到司法被害者要說15次

新北市一名圍棋老師涉對十二名兒童加重猥褻及違法拍攝兒少性影像,一審判刑廿二年。民團質疑,該案包含警政、衛政、社政、教育、司法的「性侵害案件協助網絡」中,各環節都不友善,被害人做了十五次案情陳述,形同二次創傷,為此向監察院陳情。
人本教育基金會昨與民間司改會、勵馨基金會、立委陳培瑜、范雲及新北市議員戴瑋姍共同召開記者會,指本案從報案到醫院驗傷程序混亂,未落實「減少陳述」原則,且家防中心、學校輔導單位及社工專業度不足,檢察官又拒絕家長及律師陪同孩子,每個環節都不友善。
「減少陳述」原則是指藉由警察、社政、醫療、司法系統間相互聯繫,讓性侵害被害人減少重複陳述相同案情次數,避免二度創傷。
被害者家長表示,從報案到司法,共做了十五次案情陳述,光是因未在發生地警局報案、轉介婦幼隊等,就陳述三次,驗傷時更得向醫院櫃檯、護理師、檢查醫師說明。
戴瑋姍說,涉案老師過去也有前科,加害的孩子很可能不只十二人;該圍棋班屬非法補習班,老師沒有申請開課,除了地方政府未落實查察外,中央更應修法填補五人以下補習班小班開課的法規漏洞。
范雲強調,應建立兒少發展及保護專責單位,以「專責人力」和「調查專業人員」處理兒少事務。近年民團與民代倡議的「兒童工作證」制度,形同兒童保護界的「良民證」,也可避免前科惡狼再接觸兒少。
陳培瑜說,兒少犯罪型態愈來愈多元,需要家防中心支持,但社工工作超量、超時,應增加人員配置。
衛福部保護司表示,此案過程對創傷知情的專業知能有待強化,將跨部會協調精進。
涉案圍棋老師被控在土城區住所設立圍棋教室,主要針對六至九歲孩童授課,客廳及圍棋教室房間都裝設監視器,二○二二年至二○二四年多次性猥褻幼童,過程還利用監視器錄下。
新北地方法院以被告有加重強制猥褻前科,經判決確定,二○一四年執行完畢,仍不思悔改、對不到十二歲兒童下手,依對未成年成猥褻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性騷擾防治法等共六十四罪,重判廿二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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